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
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輯要疏
諦閑法師著
——民國十六年在甯波觀宗寺編——
述輯要疏緣起
閑
於前清光緒八年冬,首聽妙法蓮華經,至法師品時,心竊慕之;本擬立願,終身奉持全經,定為日課,頻慮經文廣多,未能每日諷誦,心頗躊躕。時同學贈以古吳石
刻梵莢本普賢行願品;初展讀,至「又復是人,臨命終時,最後剎那,一切諸根,悉皆散壞;一切親屬,悉皆捨離;一切威勢,悉皆退失;如是一切,無復相隨。唯
有願王,不相捨離;於一切時,引導其前;一剎那中,即得往生極樂世界。」心竊喜之,遂決意持此品為日課,終身奉為淨土指南。此本至今,寶之若璧;光陰迅
速,忽忽已四十餘年矣!今年秋,杭州功德林經理,鍾君康侯,邀集諸同仁,組織講經會於城中菩提寺,祈請講觀音經;閑恐被機不溥,乃以病卻之,堅不肯行。後
易講是經,遂欣然允可。復慮精神不敷,挈法子炳瑞副之。開經日,聽者若雲擁,竟無插足餘地。日常萬指圍繞,似覺津津有味,如飲醍,人皆讚歎歡喜,獲未曾
有,豈非教被乘時也歟!自信持誦,不唐捐也。講畢旅甬,一經月餘,每日持誦,覺得當時所講詞句,儼然猶在唇吻之間。至臘月初,乃取清涼疏、圭山鈔,首尾詳
閱一過,始知當日所講者,若華嶽之一塵耳。竊惟疏太約,鈔過豐,至今又歷千餘年矣,時愈遠,而根愈鈍,人非昔比,所以久置高閣,閱者幾希。閑為求豐約適
宜,遂於十五日拈毫起草,採摭疏中精要言詞,按科疏釋,經前添以當日所講之釋題玄義。為便初學,非敢謂以被時機也;乃命名為輯要疏。如不以人廢言,未始非
供養海中之一滴也夫。時維
民國十六年,歲在丁卯,臘月二十三日擱筆。
釋諦閑述於四明觀宗寺之密藏居
釋題
甲一
釋經題
乙一 總明五義
舉
凡釋經,仰遵吾祖,輒陳五義。釋經題中分二,初總明五義分四:一標名,二生起,三引證,四通別。標名者:一、人法兼喻三事具足為名。二、一真法界性具三千
為體。三、十大願王導歸極樂為宗。四、拔眾苦與佛果樂為用。五、圓頓大乘第一乳味為教相。生起者:要悟真理,須先知名,欲彰大教之功,乃立具足之號,故先
釋名。使聞名以識體,如獲兔而忘晜,見月而忘指,故次顯體。雖明一真之體,備顯性德圓融,不論妙行之宗,真體無繇契會,故次明宗。自行曰宗,化他曰用,內
行既著,外用乃彰,故次論用。以四義為指南,復須教相為區別,故後判教,使偏圓不濫,時部甄分也。引證者:文云:「善男子!如來功德,假使十方一切諸佛,
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,相續演說,不可窮盡。」故以三世具足為名。文云:「虛空界盡,願王乃盡,而虛空界不可盡故,我此願王亦無有盡。」故以真界
性具為體。文云:「是人命終,最後剎那,世間一切,無復相隨,唯此願王,不相捨離,於一切時,引導其前,一剎那中,即得往生,極樂世界。」故以願王導歸為
宗。文云:「若人誦此願王,諸佛菩薩之所稱讚,一切人天皆應禮敬供養,此人不久,當如普賢菩薩,速得成就微妙色身,具三十二大丈夫相。」故以拔生與佛為
用。華嚴大經,是佛初說,如日初出,先照高山。又如從牛出乳,故以乳味為教相。通別者:西天諸祖,東土人師,各申佛經,俱造諸論;若釋題目,五章則通。又
宗釋不同,大小殊異;若釋題目,五章則別。
乙二
別名五義
丙一
釋名
丁一
釋經名
戊一
合釋
合
釋者,如清涼國師,直釋七字云:「極虛空之可量,體無邊涯,大也。竭滄梅之可飲,法門無盡,方也。碎塵剎而可數,用無能測,廣也。離覺所覺,朗萬法之幽
邃,佛也。芬敷萬行,榮耀眾德,華也。圓茲行德,飾彼十身,嚴也。貫攝玄妙,以成真經之彩,經也。」總斯七字,為一部之宏綱,則無盡法門,思過半矣。
戊二
分釋
己一
釋別名
庚一
簡定
一
切諸經,別名無量,舉要言之,不外七種:一、單人,二、單法,三、單喻,四、人法,五、人喻,六、法喻,七、人法喻三事具足。單人,如佛說阿彌陀等。單
法,如般若等。單喻,如梵網等。人法,如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等。人喻,如菩薩瓔珞等。法喻,如妙法蓮華等。三事具足,如本經等。
庚二
正釋
辛一
釋大方廣
大,
以當體得名,離絕為義。方,以就相得名,常遍為義。廣,以從用得名,包博為義。此三字,直指吾人現前生佛同體之心性也。心性具無量德,受無量名。云何具無
量德?謂性體、性量、性具。性體者,離四過,絕百非,體性堅凝,清淨無染,不生不滅,無古無今。性量者,豎窮三際,橫遍十方。世界有邊,虛空無邊;虛空有
邊,心性無邊。現在有邊,過未無邊;過未有邊,心性無邊。無盡無盡,無量無量。性具者,具十法界也。舉凡十界,依正色心,假名實法,心性無不具也。欲令易
解,作此三說;得意為言,即性具是性體性量。性體離過絕非,性量豎窮橫遍。即性具十界,離過絕非,豎窮橫遍。今言大者,指性體也;方者,指性量也;廣者,
指性具也。性體即中諦,性量即真諦,性具即俗諦。中諦統一切法,故言大;真諦泯一切法,故言方;俗諦立一切法,故言廣。性體即心之體大,性量即心之相大,
性具即心之用大。故知大方廣,直指吾人現前一念之體相用,乃天然之性德也。云何受無量名?此心性,或名空如來藏,或名不空如來藏,或名空不空如來藏,或名
真如佛性,或名一真法界,或菴摩羅識、大圓鏡智、性覺妙明、本覺明妙等皆是也。欲知三字分別顯性,請閱圓覺經講義釋題。
辛二
釋佛華嚴
上
三字,直顯性德;此三字,巧顯修德。全性德而起修德,不三而三;全修德即是性德,三而不三。言性德既是離過絕非,豎窮橫遍,而修德亦一一無非離過絕非,豎
窮橫遍也。先出三字名義。佛以就果得名,覺照為義。覺則悟大夜之重昏,照則朗萬法之幽邃也。華以從喻得名,感嚴為義。感是感果,萬行圓成故;嚴是嚴身,眾
德悉備故。嚴以功用受稱,資莊為義。資廣大之體用,莊真應之佛身。上二字,是因果別相;此嚴字,是因果總相。因修萬行為能嚴,果彰眾德為所嚴,能嚴所嚴皆
云嚴也。次釋三字廣義。大疏以十義釋佛:一、法界義,謂性德真常,十界依正,法法皆佛,是法身佛也。二、本性義,指根本智,謂智光寂照,玄鑑無私,即本具
天真佛,成報身佛也。三、涅槃義,涅名不生,槃名不滅,是依體受稱。疏主意以從用得名,謂從體起用,化用自在,化畢歸寂,名涅槃佛,即應身佛也。四、隨樂
義,謂樂是樂欲,指機感;隨是隨順,指聖應。所謂有求必應,無感不通,即意生身佛也。五、成正覺義,謂因圓果滿,道樹告成,即菩提身也。六、願義,謂稱性
宏願,體周法界,即願身也。七、三昧義,三昧云正定,定屬福德,由依大定,積福圓滿,即福德身也。八、業報義,謂報得相好,微妙難思,用嚴法身,由因善
業,即莊嚴身也。九、住持義,謂安住覺道,持攝迷流,福澤四生,恩霑九界,即力持身也。十、心義,謂萬法由心轉回,威勢儀容映奪,即威勢身也。上來十義,
第一當大字,第二當方字,第三四合指廣字,第五當佛字,六七合指華字,第八當嚴字,第九當經字。前六字為別題,經為通題。若別若通,皆不離於一心之所回
轉,故第十總包上九,可謂總標七字,十佛齊融,為斯教主,示物等有證必玄同也。華亦十義:一、含實義,表於法界,含藏性德故。二、光淨義,本智明顯,無不
照了故。三、微妙義,一一行門,皆同法界故。四、適悅義,順物機宜,令生歡喜故。五、引果義,行為生因,結成正覺故。六、端莊義,行與願俱,恰恰相等故。
十、無染義,行與定俱,處濁恒清故。八、巧成義,所修德業,不作自成故。九、芬馥義,眾德住持,流香彌遠故。十、開敷義,眾行敷榮,心華燦爛故。此十義詮
華,如次對前,為十佛因,亦不離題之七字故。嚴亦十義,即上十華,同嚴一佛,為嚴不同,即有十義。又此十華,如此嚴前十佛,即是十義故。以華為能嚴,佛為
所嚴。佛華為別相,嚴為總相。
己二
釋通名
通
名指經字。經亦十義:一、湧泉義,謂深入經藏,談吐不窮,如泉源混混,湧注不竭故。二、出生義,謂得經幽旨,言論出生,從一生十,輾轉資多故。三、顯示
義,顯理具三千,示事造三千,的是經中之奧義故。四、繩墨義,謂楷定正邪,如木隨繩而正直,喻心隨教而離邪故。五、貫穿義,教中事理、智斷、行位、因果
等,穿成一貫,不令零落故。六、攝持義,謂攝持所化眾生,歸於本源,不令攀緣六塵,輪迴五道故。以上六義,依佛地論。七、常義,萬古常規故。八、法義,千
葉同軌故。此二義是梁昭明太子所出,感法師,以此常法二義,解繩墨湧泉云:法則舉直以措枉,繩墨以譬之;常則汲引而無竭,湧泉以況之。九、典義,謂妙理圓
正,無偏邪故。十、徑義,超出生死之徑路故。釋經名竟。
丁二
釋品名
入,
證入也。有能,有所。不思議境界為所入,普賢行願為能入。言不思議者,心言罔及故。問:何法心言罔及為不思議?答:即解脫境是。解脫境界所以稱為不思議
者,具含四義:一、事相,境界無邊,故不思議。二、理性,境界深遠,故不思議。三、理事無礙,故不思議。四、以性融相,重重無盡,故不思議。言解脫,亦有
二種:一、作用解脫,謂作用自在,脫拘礙故。二、離障解脫,謂用二智照,離二障故。由於內體無障,故得外用無累。二義相成,總名解脫。境界亦二:一、分劑
境界,如國疆域,各有分劑,佛與普賢,德用分劑,無能及故。二、所知境界,理境深遠,事境無邊,事理無礙,性相融通,唯佛與普賢,方究竟故。由於內證所知
無邊之境,故能外用無有涯涘。二義相成,總名境界。即於二境,得二解脫;此二不二,故不思議。以上言所入也。言普賢行願者,夫行之與願,如鳥二翼,車二
輪;闕一,即不能翔空致遠。必須二翼完全,始可翔空;二輪具足,才能致遠。然普賢是人,行願是法,此品以人法為目;且人之與法,俱堪稱為普賢。約人而言,
謂普賢行願故;約法而言,謂法界之善,為普賢法故。言人普賢者有三:一、道前普賢,指資糧加行二位,謂曲濟無遺曰普,位鄰亞聖曰賢。二、道中普賢,即登地
以上位,謂德周法界曰普,至善調柔曰賢。三、道後普賢,謂已證極果曰普,不捨因門曰賢。約義而言,謂已成佛竟,行德周備,自利已圓,上無求進,不捨悲願,
唯務濟生;隱實德而現權形,示居因而號菩薩,即觀音、文殊等皆是也。果無不極,因終不捨;若斯菩薩,均得稱普賢也。言法普賢者有二:一、指體名普賢,謂妙
體周遍曰普,隨緣成德曰賢。二、約用名普賢,謂一即一切曰普,一切即一曰賢。在一塵而廣大悉備,在萬有而獨立不移;其體如是,其用亦然。以上言能入也。能
所契合,泯絕無寄,斯為真入耳。品,類也。佛說此經,在逝多林,即舍衛國,祇樹給孤獨園。約時,居第四,雖說在般若,義屬華嚴,故結集大士,結歸第一時部
類,故云「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」云爾。此一品,有四十卷,今是最後一卷。普賢菩薩,以十大願王,導引華藏海眾,往生極樂,故古人取
列淨土三經之下,為淨土四經。時人多有作為日課,深有見焉。釋名竟。
丙二
顯體
丁一
明須顯體
名
為賓,體為主;名是假名,體是實質。名為體上之能詮,體為名下之所詮。凡種種文字,無非名言;文存所依之理,即體也。而一切文字名言,均須因文達理,因言
得體;如因筌得魚,因指見月。若但逐名,而不悟體,如捉蛇尾,反遭其螫;世尊所以常為弟子說筏喻也。如云:未渡河者,須用筏;已到岸者,不須舟也。經教亦
然,未悟心者,須用文字;已悟心者,一切名言,皆剩語也。如此經者,大方廣佛華嚴,是經名;普賢行願,是品目;乃至四十卷全文,一一無非能詮之文言。就茲
言下,一一皆顯所詮之理體;得此體已,方能全性起修,以修合性。前之釋名一章,總詮三法;今之顯體一章,別在法身。宗章,別在般若;用章,別在解脫。教
相,分別總別,故於釋名之後,須先顯體也。體義有三:一者禮體義。體雖法身,必具二德,雖具二德,還屬法身。具二德,故非縱;屬法身,故非橫;不縱不橫,
故成妙體。妙體貴極,諸法中尊,一切萬行之所歸趣,無量功德之所莊嚴,種種言辯之所詮顯;猶眾星拱北辰,群流歸東海,故須以禮釋體。明是貴極之法,法身德
也。二者體底義。謂悟此體者,窮萬法之源,到實相之底,故以底釋體。明是透徹之宗,般若德也。三者達義。謂得此體者,會萬殊而不二,遍眾法而無遺,故以達
釋體。明是無礙之用,解脫德也。綜此三義,為一妙體。迷之,則歷劫長淪;悟之,則當下具足。經云:「往昔由無智慧力,所造極惡五無間。」此堪證明歷劫長淪
也。又云:「誦此普賢大願王,相好智慧成圓滿,諸魔外道不能摧,堪為三界所應供。」此堪證明當下具足也。豈非名後先須顯體之明證乎。
丁二
明正出體
今
所出之體,而非華嚴全部,乃出當品別行一卷之體也。名雖有異,體即不殊。此品以一真法界性具三千為體。論云:「一真法界性,具足十法界,依正本圓融,生佛
無殊致。」意顯寂寥包博,虛曠沖深,總賅萬有,即是一心。性絕有無,相非生滅,莫尋其始,寧見中邊。迷之則生死無窮,解之則廊爾大悟。諸佛證之,妙覺圓
明,現成菩提,為物開示。原無名詞,強號之為一真法界,性具三千。經云:「心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」言無差別者,即指此體也。此之妙體,性非染淨,遍能
出生染淨諸法,故曰性具三千。言三千者,假名一千,謂佛假名,乃至地獄假名。實法一千,謂佛五蘊,乃至地獄五蘊。國土一千,謂佛依報乃至地獄依報。隨舉一
名,隨拈一法,隨指一塵,無非法界;理事頓足,無欠無餘。言此假名、實法、國土,並云千者,須知吾人介爾一念心性,試觀一念起時,必落一界。一界即具十
界,十界互具,則成百界;如此百界,各具性相,乃至本末究竟等十如是。以百界論之,便成千如是矣。故曰介爾有心,三千具足。只此介爾極微劣心,三千性相,
炳然頓具;非前非後,不減不增。何以故?一念體圓,名為理具;隨起念時,即名事造。所以念體念用,同名為心。念體,則冥乎理具,而理具還包事造。念用,則
成乎事造,而事造還含理具。故得事理兩重三千,皆即一念心中圓具。如帝網珠,光光融攝,重重無盡,難議難思,故曰大哉真體。不可得而思議者,其唯心性歟。
丁三
明決微疑
此
品是華嚴經最後之一,原名入法界品。今譯為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。既是華嚴,宜但用法界二字為體足矣,何須前添一真,後加性具三千耶?以別行品,貴
在願王,導歸極樂;而願王導歸,是此卷之妙宗。宗非體而不立,故於法界下加性具三千,意顯生佛之假名、五陰之實法、淨土之依報,皆吾人心性本具之三千。俾
修淨業人,讀誦此經,庶幾不起外求之念。須知一真法界,即心性之異名爾。顯體竟。
丙三
明宗
丁一
須明宗
前
顯體,顯性德;今明宗,明修德。性屬於理,修屬於事。性修原自交成,理事由來不二。性假修顯,修藉性成。全性起修,故不二而二;全修在性,故二而不二。方
之樑與柱,是屋之綱維,屋內空,是樑柱之所取。今以屋空喻體,樑柱喻宗,繇有樑柱,方得受用屋空,故次體之後,須明宗也。
丁二
正明宗
宗,
趣也;乃修行之喉襟,會體之樞要。若行者不識宗趣,將何以領會不思議之妙體乎?故宗趣不可不知。此品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為宗。經中十大行願,願繇性發,行
從性起,一一行願,無非稱性之修德也。性德離過絕非,豎窮橫遍,是故十大願王,一一皆離過絕非,豎窮橫遍也。所以經中十願之文,前九大願,一一皆云盡法界
虛空界。第一願云: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極微塵數,諸佛世尊等。第二願云:十方三世,一切剎土,所有極微,一一塵中,皆有一切世間極微塵數佛;一一佛所,
皆有菩薩海會圍繞等。此皆稱性之談也。所謂導歸極樂者,須知極樂世界,為法界藏土,亦即稱性之淨土也。以稱性願王為因,即是以不生不滅為本修因;以稱性極
樂為果,即所謂然後圓成果地修證。私謂圓明法界性,不變能隨緣,聖凡與淨穢,皆依心變造。十大願王,繇心發也;極樂世界,唯心土也。導念佛人歸於淨土,歸
唯心之淨土也。華嚴善財,華藏海眾,悉是登地大士。普賢尚以十大願王,導歸極樂,我何人斯,寧不愧煞!明宗竟。
丙四
論用
用,
是力用;亦名功德。如來,以權實二智,鑑機施教為功能。此經以拔眾生苦,與諸佛樂為德用。須知庸凡與佛聖,迷悟雖有殊,我心與佛心,究竟無有二。佛聖,果
人也;成就三身四智,五眼六通,十力四無畏,十八不共法等,種種功德。庸凡,因人也;具無量恒沙煩惱,造無量恒沙業繫,受無量恒沙生死。迷悟之相,猶若雲
泥。而言無二者,據相,則不二而二;約性,則二即不二。蓋佛是悟眾生心內之佛,眾生是迷佛心內之眾生。悟者,悟眾生本具性體性量性具也;迷者,迷諸佛所證
性體性量性具也。心性之妙,豈受其迷;迷而不迷,斯言有在。是故眾生本具性體,即諸佛法身;性量,即報身;性具,即應身。先德有言:諸佛心內眾生,塵塵極
樂;眾生心內諸佛,念念證真。佛即心,心即佛;未舉念時,早已成就;纔舉心念,即便圓成。所謂感應道交,冥通聖智,不其然乎。經偈云:「往昔由無智慧力,
所造極惡五無間,誦此普賢大願王,一念速疾皆消滅。」是拔地獄苦之力用也。地獄極重之苦,尚能速疾消滅,其鬼畜修羅之苦,不待言矣!惡道重苦尚拔,善道輕
苦,又不待言矣!六凡分段麤苦尚拔,而三聖變易微苦,尤可知矣!經中校量聞經功德,謂若人以滿十方佛剎微塵數世界,上妙七寶,供養爾所世界,諸佛菩薩,經
爾所佛剎微塵數劫,所得功德,不如聞此願王所得功德,比前功德,雖有百千萬億分,亦不及一。或復有人,以深信心,於此大願,受持讀誦,乃至最少,一四句
偈,此善男子,善得人身,所獲福德,如偈云:「族姓種類及容色,相好智慧咸圓滿;諸魔外道不能摧,堪為三界所應供。速詣菩提大樹王,坐已降伏諸魔眾;成等
正覺轉法輪,普利一切諸含識。」此是與諸佛樂之明證也。佛樂尚與,況菩薩神通樂,二乘涅槃樂,諸天五欲樂,均不待言矣!故以拔苦與樂,為此品之勝用也。論
用竟。
丙五
教相
教,
是聖人被機之言。判,是分別異同之致。此經於五時中,是第一時;如日初出,先照大高山王;於五味中,即是乳味。大經云:「譬如從牛出乳,從乳出酪,從酪出
生酥,從生酥出熟酥,從熟酥出醍醐。」以譬如來五時說法次第。牛,喻佛。五味,喻教也。於化儀,屬頓教;於化法,兼明別教,正明圓教。故以圓頓大乘,第一
乳味為教相也。判教竟。五重玄義已竟。
甲二
釋譯題
唐罽賓國三藏般若奉詔譯
譯
者,易也;謂翻易梵土之文,譯為中國之字也。天子宣令曰詔。奉,遵也。奉詔,猶云遵令,即遵依天子所敕令也。般若,是譯師之德號。梵云般若,華言智慧。譯
師原名金剛智慧,意取從金剛心中所起之智慧。金剛,以堅利為義。言譯師以智利自,而能破惑證真;以慧利他,令他亦能破惑證真也。三藏,是顯譯師之才能;謂
譯師之才,能博通經律論三藏,故敢將梵筴東來,貢獻代宗聖主,普利中華也。罽賓,即北天竺界,羯濕彌羅國之別名。唐言賤種,謂此國最初,係種族貧賤,原非
王種之貴族也。此經梵筴,自唐代宗貞元十二年六月五日起首翻譯,至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,譯成進上也。
譯經
甲一
長文
乙一
結前起後——序分
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,稱歎如來勝功德已,告諸菩薩及善財言:善男子!如來功德,假使十方,一切諸佛,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劫,相續演說,不可窮盡。若欲成就此功德門,應修十種廣大行願。
此
文雖是大部最後一品,而文義三分宛然。此段文結前起後,即當品之發起序。初二句,結前所說已畢。謂說偈稱讚如來殊勝功德,大概如是而已。告諸下二行,重宣
佛德無盡,歎莫能窮。當時普賢菩薩,告現前海會諸大眾,及當機善財童子言。善男子,丈夫之美稱也。調柔為善,挺特名男。假使,猶言設若。不可說不可說,是
極大數之名詞。謂如來勝妙功德,不可思議。莫道我普賢歎莫能窮,設若盡十方一切諸佛,以無礙辯才之口,經如許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盡將佛剎,磨成微塵,一微
塵為一劫,極微塵數劫,日日無間,相續演說,亦是說不窮盡也。若欲下二句,正當發起序之正意。謂如來勝妙功德,是全性起修;性既無盡,修亦何窮?所以說佛
功德,不可思議;縱佛口宣說,亦不能窮盡也。汝等現前大眾,若欲成就如來勝妙功德門者,應當如我所修十種廣大行願,稱性發願,依願立行,則如來勝妙功德,
不期圓成而自然圓成矣。序分竟。
乙二
正說行願——正宗分
丙一
正示行願
丁一
菩薩徵列名數
何等為十?一者、禮敬諸佛,二者、稱讚如來,三者、廣修供養,四者、懺悔業障,五者、隨喜功德,六者、請轉法輪,七者、請佛住世,八者、常隨佛學,九者、恒順眾生,十者、普皆回向。
首句,徵詞。一者下,正列。謂菩薩列示行願十種,以表稱性所修,豎窮橫遍,無盡無盡。
丁二
當機按數徵釋
戊一
當機總徵
善財白言:大聖!云何禮敬,乃至迴向?
戊二
菩薩別釋
己一
禮敬諸佛願
庚一
牒初願名
普賢菩薩,告善財言:善男子!言禮敬諸佛者:
言
禮敬者,禮屬身業,謂合掌、低頭、曲躬、俯伏、反掌接足,俱身分事也。敬屬意業,謂收攝妄想,端秉一心,虔誠恭謹,攝散破昏,皆意地事也。但禮不敬,勞而
無功。是故大疏,列十種禮:一、我慢禮,如碓上下,無恭敬心。二、唱和禮,高聲喧雜,詞句渾亂,如僧赴應,身不端肅,意不虔誠。三、恭敬禮,五輪著地,捧
足殷重。四、無相禮,深入法性,離能所相。五、起用禮,雖無能所,普運身心。六、內觀禮,但觀內心,不觀外像。七、實相禮,實相無相,內外一如。八、大悲
禮,隨一一禮,普代眾生。九、總攝禮,攝前六門,以為一觀。十、無盡禮,普為法界,無盡無盡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釋所禮果境
所有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極微塵數,諸佛世尊。
境,即稱性修成事造之境也。理性橫遍豎窮,故事造之境亦盡空遍界也。十方是橫遍,三世是豎窮;三世無際,十方無邊。一切剎海,無涯無畔。而現坐道場之諸佛世尊,如空中微塵之數,大似帝網之珠,主伴互映,無盡無盡。
辛二
釋能禮因心
我以普賢行願力故,深心信解,如對目前。
境與心,原非二物;境既普周,心亦如是。眾生繇迷覆障,不隔而隔,焉得自知?故假普賢行願法力,並繇自心深信解力,故得明明了了,如對目前也。大經云:「一切法無生,一切法無滅;若能如是解,諸佛常現前。」亦此意耳。
辛三
釋能禮心相
壬一
總明
悉以清淨身語意業,常修禮敬。
身體拜,口稱名,意作觀。三業所對,無非佛境,故云悉淨。時不間隔,故云常修。身淨無三惡,口淨無四過,意淨無三毒,故悉淨也。時有間隔,即有染污;今既相續,故常修也。
壬二
別顯
一一佛所,皆視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身;一一身,遍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佛。
前既一身之前,能現多佛;今則一佛之前,能現多身。身是法界身,佛是法界佛;一亦法界,多亦法界。一身禮一佛,即前十禮中第三禮。多身禮多佛,即第十禮也。
庚三
結顯無盡
辛一
顯無盡
壬一
別名虛空
癸一
反顯
虛空界盡,我禮乃盡;
意謂虛空原無有盡,禮亦無有盡也。今云虛空世界設使有盡,故云反顯。
癸二
順釋
以虛空界不可盡故,我此禮敬,無有窮盡。
言虛空界既不可盡,我禮如何肯盡,是順釋也。
壬二
例顯餘三
如是乃至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,我禮乃盡;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,我此禮敬,無有窮盡。
如是二字,承上文意,不是結詞。乃至二字,並非超略,是轉語詞。
辛二
彰無間
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相續,即無間也。自非普賢觀行之力,如何得念念無間?願智者審諦思惟,幸不以生滅之心,取相之禮,而修持之,自然不生疲倦之心,不起厭足之念。以下九門,可以例此。
己二
稱讚如來願
庚一
牒二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稱讚如來者:
言
稱讚者:稱,謂稱揚;即稱述聖德,宣揚優美。讚,謂讚歎;即讚頌德大,褒歎功高也。如來為十號之首,乃倣同先跡號也。金經云:「無所從來,亦無所去。」指
法身如來也。轉法輪經云:「一切智名如,正覺名來。」指報身如來也。成實論云:「乘如實道,來成正覺。」指應身如來也。雖云三身,實非定三。法身,如淨
月;報身,如月光;應身,如月影。亦非定一。若說是一,三義宛然;若說定三,同是一月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明所讚果境
所有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剎土,所有極微;一一塵中,皆有一切世間極微塵數佛;一一佛所,皆有菩薩海會圍繞。
此所讚境文,較前所禮境文,寬廓廣多。觀此,可見前後文辭,俱有影略。釋義,照前例知,可不繁贅。
辛二
釋能讚因心
我當悉以甚深勝解,現前知見。
此文較前,亦有影略。前科,彼略此詳;此科,彼詳此略。謂略法力,但心力也;今既言悉以,即亦含在其中矣。
辛三
辨能讚舌相
各以出過辯才天女微妙舌根,一一舌根,出無盡音聲海;一一音聲,出一切言辭海;稱揚讚歎,一切如來諸功德海。窮未來際,相續不斷;盡於法界,無不周遍。
此
文有四義:初至言辭海三句,標能讚相。稱揚句,正辨稱讚。窮未句,讚所經時。末句,明其周遍。言出過等者,大部出現品中,有一天女,有妙舌根。經云:「譬
如自在天王,有天綵女,名曰善口;於其口中,出一音聲,其聲則與,百千種樂,而共相應。」彼天女者,出妙音聲,不過但合天樂;今以普賢勝解力,所出音聲,
遍合法界,云出過也。餘如文不贅。
庚三
結顯無盡
如是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,我讚乃盡;而虛空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,我此讚歎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如前文釋,可以例知。
己三
廣修供養願
庚一
牒三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廣修供養者:
言廣修者,謂廣羅五塵貴品,修飾百味珍饈,陳供法界如來,奉養十方海會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正名供行
壬一
明所供果境
所有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極微塵中,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;一一佛所,種種菩薩海會圍繞。
釋義例前。
壬二
明能供因心
我以普賢行願力故,起深信解,現前知見。
例前可知。
壬三
例所供物品
悉以上妙諸供養具,而為供養。所謂:華雲、鬘雲、天音樂雲、天傘蓋雲、天衣服雲,天種種香:塗香、燒香、末香。如是等雲,一一量如須彌山王。燃種種燈:酥燈、油燈、諸香油燈。一一燈柱,如須彌山;一一燈油,如大海水。
首
句,總標。諸供養具,不出五塵;如文所顯。須知一切諸佛,歷劫行因,皆修品物,供養世尊。如我釋尊,第二僧祇,放燃燈佛前,買華布髮等;乃至得值八百四千
萬億那由他諸佛,悉皆供養承事,無空過者。所謂下,別釋。華,眼根所對,色塵也。樂,耳根所對,聲塵也。香,鼻根所對,嗅塵也。衣,身根所對,觸塵也。諸
香與燈,俱觸塵所攝。所謂者,原上諸供具之說,而進顯之詞也。一一云天,非人間賤品,表尊貴之意。一一云雲,表品物之多,周遍之意。如須彌山,高大意也;
如大海水,寬廣意也。文中所出,猶是略舉。如是眾多品物,供養諸佛,一一皆有廣大果報。香言種種者,謂沉、檀、薝蔔、龍涎、金馥等。華言種種者,謂須曼
那、闍提、末利,及天上波利質多羅樹、拘鞞陀羅樹等。塗香者,謂和合諸香,煎成香水,以塗身手。行者當供養時,一一俱當發願。供塗香時,作是願言:願無漏
塗香,磨鎣熱惱者,脫彼諸地獄,一切炎蒸苦。供燒香,當願云:由我供焚香,得佛無礙智,願回此香雲,氣馥寒冰苦。燈供養時,作是念言:由我獻燈明,獲佛智
光照,照彼阿修羅,永改驕狂性,傍生鞭撻苦,互相害吞啖,願得慈惠心,常生人天路。餘如大經云云。
壬四
明正供養
以如是等諸供養具,常為供養。
問:
如上所列多多供品,如何辨得?假使能辦,又如何能常供養如上所列多多佛耶?答:須知一香一華,無非中道。即空、即假、即中。即空故,盡虛空界;即假故,如
雲普遍;即中故,一亦法界,多亦法界。一一品物,無不稱於真理。各各等虛空界,即以全法之身,遊諸剎土;稱真之物,供養諸佛。是故菩薩,不虛行於所修,常
值諸佛,恒不失時;一切品物,常稱真而成就也。幸勿生疑。
辛二
校量顯勝
壬一
校量
癸一
舉所校量
子一
總標
善男子,諸供養中,法供養最。
謂以前所列供養雖多,一一無非世間財物,總屬有為。何如以法供養之為愈乎?故此總標云,諸供養中,以法為供養之第一也。
子二
別釋
所謂:如說修行供養、利益眾生供養、攝受眾生供養、代眾生苦供養、勤修善根供養、不捨菩薩業供養、不離菩提心供養。
問:云何為法供養?如文列明七行,皆法供養也。第一如說修行。大論云:「能行說為正,不行何所說?若說不修行,不名為智者。」據此,如說修行,方得佛法。是為以法供養也。法句經云:「雖誦千言,色情愈固;不如一解,心境忘懷。雖誦千言,不敬何益?不如一行,欣樂奉修......。」
第二利益眾生者,十地品云:「所修善根,皆為救護一切眾生。」諸佛出世,本為利樂一切眾生,故利生名法供養也。第三言攝受者,經又云:「諸佛出世,本為慈
悲心,攝受眾生。」故以攝受眾生,名法供養也。所以維摩居士,以善方便,居毘耶離,常以六度行,攝取六蔽眾生,是真供養。第四言代眾生苦者,諸佛世尊,以
大悲心,出現於世,故曰為眾生故,而起大悲心。今言代苦,即是上契佛心,是為真法供養也。第五言勤修者,經云:「不捨勤修一切善法,善法若不勤修,便不能
利樂眾生,即與佛心相違。」故以勤修善根,是法供養也。第六言不捨菩薩業者,經云:「若捨菩薩所修事業,是亦不能利樂眾生。」故以不捨菩薩事業,為法供養
也。第七言不離菩提心者,文云:「諸佛如來,以大悲心而為體故,因於眾生,而起大悲,因於大悲生菩提心,因菩提心,成等正覺。」故以不離菩提心,是為真法
供養也。大部經云:「善男子!汝應如是解法供養,則得成就供養如來。」非以世間財寶飲食,名供養也。何以故?如來恭敬尊重法故。
癸二
正明校量
善男子!如前供養無量功德,比法供養一念功德,百分不及一,千分不及一,百千俱胝那由他分、迦羅分、算分、數分、喻分、優波尼沙陀分,亦不及一。
此
段經文,必先釋義,而後明正意。釋義者,言如前供養者,即指向所言華雲香雲等多多品物,供養極微塵數如來。能供財大,所供佛多,自然獲得無量功德。若比校
之於法供養之一念功德,猶不若也。詳而言之,彼財供養之百分、千分、百千俱胝那由他分,乃至優波尼沙陀分,皆不及法供養之一分也。梵云迦羅,華言豎折人身
一毛,以為百分;意謂,盡人身之毛,皆為百分,取數多義。俱胝,那由他,均是大數名詞。梵言優波尼沙陀,此云近少分;意取碎大塊為微塵,塵數雖多,亦不及
一也。正意者,經中正意。所以設此校量者,唯恐鈍根行者,祇知以能供財多,所供佛多,獲福必多;但著事行,不修理觀;樂著有為,不信無為。永嘉所謂:「住
相布施生天福,猶如仰箭射虛空;勢力盡,箭還墜,招得來生不如意。」非虛語也。如上今解,行者了達一香一華,無非中道,即空即假即中。正供養時,心中作
觀,及以發願,則財供,即成法供。維摩所謂:於食等者,放法亦等;於法等者,放食亦等。是為鈍根人而設此校量,讀者幸勿滯文而害意也。
壬二
徵釋
何以故?以諸如來尊重法故;以如說行,出生諸佛故。若諸菩薩,行法供養,則得成就供養如來。如是修行,是真供養故。
首句徵。謂何以如上多多財供,猶不及少分之法供耶?以諸下釋。第一行,標舉。所以謂諸佛世尊,尊重法故。以如說修行七行,俱能出生諸佛故。次一行,結顯法勝。所以財供,校量不上也。
庚三
結顯無盡
此廣大最勝供養,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,我供乃盡;而虛空界,乃至煩惱不可盡故,我此供養亦無有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今言最勝二字,顯出前之多多財供;不徒財供,兼有法供。正供養時,作觀發願;即是財法二供,等無差別。事與理稱,所以一一結歸無盡也。
己四 懺悔業障願
庚一
牒四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懺除業障者:
言
懺除業障者,梵言具云懺摩,華云悔過,據此則翻懺為悔也。前列名為懺悔者,即是半梵半華也。懺者,陳露先罪。悔者,改往修來。有云梵語懺摩,華言請忍。下
加以悔,意言,請三寶忍受悔過,興善罰惡,追變往愆也。業障二字,舉中以駭前後。所謂煩惱障、業障、報障。今云懺除者,一懺俱懺,亦是舉一即三意也。須知
業由惑生,報由業感。惑業報三,如惡叉聚;生則俱生,滅亦俱滅。今之懺除,豈是僅除中間,而不除前後?無有是處。造罪,必三業俱來;懺除,須事理雙懺。事
是作法懺,以除身口二業;理即實相懺,除意地業也。當此去聖時遙,眾生業重,非事懺不為功。事懺,須對三寶前發露首罪,至誠懇禱,五體投地,如大山崩。理
懺,如普賢觀經云:「若欲懺悔者,端坐念實相;眾罪如霜露,慧日能消除。」是故宜至誠,懺悔六情根。維摩教觀罪性,不在內外中間,俱理懺也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舉所懺罪多
壬一
正舉
菩薩自念:我於過去,無始劫中,由貪瞋癡,發身口意,作諸惡業,
貪
瞋癡是業因,惑也。身口意是業緣,動之,不論善之與惡,均屬於業。作諸惡業,即是業體。唯識論云:「大乘三業,皆以思為體。」動身之思,發語之思,及思當
體,皆業也。故知身口意,是造業之機器。動三之思,名為三業。業有三種:一、善,二、惡,三、不動。今唯取惡;為懺除故,故唯取惡;以善與不動,毋須懺
故。
壬二
顯多
無量無邊。若此惡業,有體相者,盡虛空界,不能容受。
此
段經文,宜引佛名經釋之。經云:「獨頭無明,為煩惱種,無始受身以來,經無量劫,則劫不可數。一一劫中,受種種身,則身不可數。於一一身,造種種業,則業
不可數。」故文云:「無量無邊,盡虛空界不能容受。」所幸無形,不見相貌;設有相貌,無處安容。據理而言,苟能懺之惡業清淨者,所獲功德,亦盡虛空界,不
能容受也。如闇室之暗,遍滿一室,經歷千年,其暗如故;須臾燈光照室,其光所遍分量,一須臾頃,便與室中千年之暗,分量齊等。故婆沙論懺悔功德云:「此懺
悔一念之善,如有形色者,大千世界,不能容受。」以敵對相翻,一一即真功德故。
辛二
辨能懺心相
壬一
辨能懺相
我今悉以清淨三業,
此明懺罪之機器也。昔因三業染污,故無罪不為;今明三業清淨,故無罪不懺。亦敵對相翻也。
壬二
明所懺境
遍於法界,極微塵剎,一切諸佛菩薩眾前,誠心懺悔,後不復造;恒住淨戒,一切功德。
首句有二意.
一者,三業俱一思為體,思體周遍,故昔造罪,盡空界不能容。今懺悔清淨之思,亦周遍也。二者,三業俱是因緣生法,當體即空假中。即空,故盡虛空;即假,故
遍法界;即中,故橫豎普周也。次二句正辨所對。昔因親近惡友,違背良師;今於十方諸佛前,誠心懺悔。亦敵對相翻也。誠心句,簡不至心,緩縱情慮,罪不滅
也。謂自此已後,不復造惡,恒常安住清淨戒品之中,則自然一切罪滅,一切福生。所謂革故不造新,滅業障如翻大地。
庚三
結顯無盡
如是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,我懺乃盡;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,我此懺悔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己五
隨喜功德願
庚一
牒五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隨喜功德者:
隨,是隨順,不違逆意。喜,是歡喜,不厭惡意。謂隨其見聞,無問大小,乃至一毫之善,一塵之福,皆歡喜也。大疏云:然餘處隨喜,在勸請後;今之隨喜,是懺中別義。事勢相連,故先明之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隨喜諸佛德
所
有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極微塵數,諸佛如來,從初發心,為一切智,勤修福聚,不惜身命,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劫;一一劫中,捨不
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,頭目手足。如是一切,難行苦行,圓滿種種波羅密門,證入種種菩薩智地,成就諸佛無上菩提;及般涅槃,分布舍利。所有善根,我皆
隨喜。
初
緣界廣,故云盡虛空界,十方三世一切佛剎。次言佛多,故云極微塵數,諸佛如來。三從因至果,初發心是因,一切智是果,為一切智。中間拚捨身命,經劫常行。
所經之劫,非是少時,故云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。所捨身命,亦非少數,亦有爾所微塵數。捨頭目手足,誠難行苦行也。如我世尊:昔作雪山童子,為求半
偈,拚捨全身;為薩埵王子,捨身救虎;為六牙象王,自投獵者;作圓滿福智王,施眼睛;為金色鹿王,捨身求道;乃至為最上身菩薩,施頭目髓腦。廣如菩薩本行
經說,閱者詳之。波羅密門言種種者,依六度擴充,有八萬四千也。諸度尚圓,況檀度,甯不兼於內財乎?智地言種種者,即心地品之四十地也;是福智齊修,所以
能二嚴克備耳。言及般涅槃分布舍利者,謂眾生機盡,佛應云亡;如薪盡火滅,勢必然也。佛以大悲熏修,遺留舍利,普令眾生,滅罪生福也。末二句,正言隨喜。
善根,猶言功德。
辛二
隨喜六趣善
及彼十方一切世界,六趣四生,一切種類;所有功德,乃至一塵,我皆隨喜。
六趣,即六道,舉所依之報也。四生,謂胎卵濕化,舉能依之果也。天上六欲,人間四洲,固然有善可喜。而三途苦趣,有何善可論乎?今所以云乃至一塵,我皆隨喜;彼雖極苦,不得謂無一塵之善也。
辛三
隨喜二乘善
十方三世,一切聲聞,及辟支佛,有學、無學;所有功德,我皆隨喜。
聲
聞,有四向四果,皆超凡入聖人也。初果至四果向,皆居學地,研真斷惑,名有學位;唯第四阿羅漢,真窮惑盡,名無學也。俱是聞佛聲教,故皆稱聲聞。梵語辟支
迦羅,華言獨覺,又云緣覺。出有佛世,聞十二因緣,覺悟真諦之理,故稱緣覺;出無佛世,獨宿孤峰,觀緣悟道,名為獨覺。此二種人,未得道前,稱有學;了道
證真,稱無學。此二乘人,為自了漢,從因至果,功德多多,非言能盡,故曰所有功德,皆隨喜也。
辛四
隨喜菩薩德
一切菩薩,所修無量難行苦行,志求無上正等菩提,廣大功德,我皆隨喜。
因稱菩薩,果號如來。前科諸佛之難行苦行,即居菩薩地中而行,以其志求無上菩提,無論行之麤妙大小,乃至一塵之福,無非是成佛之因,故云廣大功德,皆隨喜也。
庚三
結顯無盡
如是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;我此隨喜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大品經,隨喜品云:「大千海水,一毛破為百分,渧取海水,可知其數;隨喜之福,不知其數。」故結歸無盡也。讀妙經隨喜品,即可知矣。
己六
請轉法輪願
庚一
牒六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請轉法輪者:
此
即勸請願也;除謗法障,起慈善根。法者,軌持義,通教理行果。輪者,所乘義,大小乘別。且小乘二部,通名五義:一、速疾義,如輪王輪,有速疾轉故;今聖智
起時,有速疾之用也。二、取捨義,如輪王輪,捨東州,取南州等;聖智亦爾,捨苦諦,取滅諦等。三、降伏義,如輪王輪,若未伏者,即能伏之。四、鎮已伏義,
如輪王輪,盡皆歸伏,輪亦常行鎮之;今明見道,雖斷見惑,尚有思在,更起觀智,令思伏斷。五、上下轉義,王輪有上下轉;聖智亦爾,三界上下,斷煩惱也。苦
法智,斷下界惑;苦類智,斷上界惑也。具此五義,名為法輪。約大乘,有四義:一、圓滿義,具轂輻輞三故;聖智亦爾,一具三故。二、摧壞義,螳螂拒轍,輪能
摧之;聖智現前,能摧微惑也。三、鎮遏義,即於見道,更作觀行,鎮伏煩惱也。四、不定義,從見道,入修道,從修道,入無學,自既證已,即起慈心,令他同證
也。以上約所轉義。若約能轉,即展轉傳授義;謂過去佛,傳至現未佛也。能所合說,名轉法輪。請,謂勸請。小乘自度,但懺而已;菩薩愍他,故須勸請。請佛普
雨,自他俱霑也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學所請境
所有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極微塵中,一一各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廣大佛剎;一一剎中,念念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,一切諸佛,成等正覺。一切菩薩,海會圍繞。
前二行,標所遍處,有兩重無盡。言一一各有不可說等者,具二種無礙。初一行,明一多無礙;次一行,明小大無礙。所以然者,以性融相,故爾也。後二行,舉所請人。人有二:佛是果人,菩薩是因人。言念念有不可說等者,意在所請境寬,能請心亦無邊也。一念尚爾,況經多劫乎?
辛二
明勸請法
而我悉以身口意業,種種方便,殷勤勸請,轉妙法輪。
言
種種方便等者,如我世尊,初成正覺,獨坐入定,思惟是事。意言:我所得智慧,微妙最第一!眾生諸根鈍,著樂癡所盲;如斯之等類,云何而可度?思惟已竟,默
然而住。復念諸佛,得梵王請,方轉法輪。作是念已,放光遠照;致令梵王先請,帝釋次請。言勸請,即作禮圍遶,長跪說偈等,種種方便。於是佛即鑒大小機,應
機說法,名轉法輪耳。
庚三
結顯無盡
如是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;我常勸講一切諸佛,轉正法輪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。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菩薩常請,諸佛常說;盡未來時,無間無歇。這是結歸無盡意。
己七
請佛住世願
庚一
牒七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請佛住世者:
此科是勸請中別義。圭山鈔偈云:「十方一切佛,若欲捨壽者,我今頭面禮,勸請令久住。」釋曰,眾生心淨,見佛常住;眾生心垢,見佛涅槃。佛無生滅,隨機見殊,故知心淨觀佛,是為真勸請也。
庚二
釋行願相
所有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極微塵數,諸佛如來,將欲示現般涅槃者;及諸菩薩、聲聞、緣覺,有學、無學,乃至一切諸善知識,我悉勸請,莫入涅槃;經於一切佛剎極微塵數劫,為欲利樂一切眾生。
首
二句,標處遍。次二句,顯佛多。次一句,明涅槃非真,故曰示現。梵語具云般涅槃那,古譯翻為入滅息,今翻云滅度,謂滅五住煩惱,度二種生死也。且涅槃有
三:一、性淨涅槃,義翻圓寂;謂法爾無缺曰圓,體自真常稱寂。二、方便淨涅槃,謂萬德成滿曰圓,眾累永息稱寂。三、應化涅槃,謂化用周遍曰圓,用息歸體稱
寂。今指第三。唯識論說,有四涅槃。一、自性清淨涅槃,謂真如之性,無始時來,本自清淨,雖有客塵,而不能染,故曰性淨。二、有餘涅槃,謂三乘聖人,雖斷
盡見思,猶有無明餘在,由證擇滅無為,離諸囂動,故號涅槃。三、無餘涅槃,謂鈍根阿羅漢,厭苦欣寂,灰身泯智,餘跡既寂,故稱無餘。四、無住涅槃,謂出障
真如,大悲般若,時常輔翼。由大悲故,不住涅槃;由般若故,不住生死;盡未來際,利樂有情。即用即寂,故稱無住。即今所請者,指第四也。及諸下,兼請餘
聖;不唯僅願請佛,并願請餘聖人也。謂聲聞緣覺,有學二乘,咸為世間,清淨福田;理合為眾生請願,莫入涅槃。至於佛滅度後,末法時中,親善知識,為第一大
事。何以故?善知識,為得道全因緣故。雖是凡夫,可為巨夜明燈,苦海良導,故亦願勸請也。故云我悉勸請。經標從勝邊說,故但云請佛住世。文從通意,故三乘
皆請也。
庚三
結顯無盡
如是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;我此勸請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己八
常隨佛學願
庚一
牒八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常隨佛學者:
自
此至十,三科皆是回向。前二是別義,如其不然,何以下重頌中,頌第七願竟,便頌回向?以其欲收前二,屬回向故。故知前二,即是別義也。而所以須開別說者,
即是所修二利之行體故。此科屬自利,第九屬利他,至第十,將此二利功德,及前七科行願之福,盡皆回向三處也。言常隨佛學者,謂佛從因至果,所歷之行,所為
之事,為我所緣之境,引出自心之志,隨而學之。乃以觀智,融己身心,令常注如是之境;勿使一念,趣於六塵五欲顛倒境也。行者苟能以佛所歷苦行之境,常作心
觀者,設遇苦事,乃稱本願,不生怨惱;逢諸樂事,自無耽染,以非常時心觀之所願故。有志於學者,勉旃!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隨本師學
壬一
明所學法
癸一
明因中妙行
如此娑婆世界,毗盧遮那如來,從初發心,精進不退,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,而為布施;剝皮為紙,析骨寫筆,刺血為墨,書寫經典,積如須彌。為重法故,不惜身命,何況王位,城邑聚落,宮殿園林,一切所有,及餘種種,難行苦行。
娑
婆,此云堪忍,乃我本師所王大千之世界也,居最中央香水海;二十重華藏,即第十三重世界是。意取,此穢土眾生,可以起觀造修也。言從初發心者。毗盧,即是
釋迦;以華嚴,真應不二故。今言真身,故曰遮那;他經言應身,故稱釋迦。乃不二而二,二而不二也。今經尚未施權,故釋迦稱遮那;法華已經顯實,故遮那稱釋
迦。他經已施權,未顯實,故遮那是遮那,釋迦自釋迦;以真應未相即故。瓔珞本業經云:「具縛凡夫,未識三寶,不知善惡因果,乃於佛法,不起一念信心。乃至
從此,住佛菩提,正教法中,發菩提心,起一念信,爾時便名,信相菩薩。」故云從初發心也。言精進不退者,簡非懶惰懈怠。謂勇悍無退曰進,萬行無雜稱精。精
進有三:一、披甲精進,無惡不斷也。二、善法精進,無善不修也。三、利樂精進,無有情不度也。不退有二:一、不退墮。二、不退轉。十信,為不退墮,不退墮
於四惡道故。登住為不退轉,謂有漏業盡,無業牽引,故不退轉,唯有乘願度生耳。以不可說下,專明檀波羅蜜。以檀度,為諸度之首;舉一攝諸,故專明之。梵語
檀那,華言布施。布施有三:一、財施,二、法施,三、無畏施。今是財施。財施有二:一、內財,二、外財。內財捨身命,外財捨寶物。今是內財。剝皮下一行
文,非僅財施,亦兼法施;不但捨身,亦能捨命;故下云為重法故,不惜身命。言剝皮為紙等者,宜作二釋:一、因緣釋,二、觀心釋。因緣釋者,如集一切福德三
昧經云:「昔久遠劫,有仙人,名最勝;住山林中,見諸仙苦。常行慈心,作是念言:非但慈心,能濟眾生,唯集多聞,滅除眾生煩惱邪見,令生正見。念已,便詣
城邑聚落,處處推求說法之師。時有天魔,來語仙言:我今有佛所說一偈;汝能剝皮為紙,刺血為墨,析骨為筆,書寫此偈,當為汝說。最勝聞已,即作念言:我於
無量劫中,常以無故,為他割截,受苦無量,都無利益;我今當捨不堅之身,易得妙法。歡喜踴躍,即以利刀,剝皮為紙,刺血為墨,析骨為筆,合掌向天,請說佛
偈。時魔見已,愁憂憔悴,即便隱去。仙見天去,作是願言:我今為法,不惜軀命;為眾生故,至誠不虛。餘方世界,有大慈悲,能說法者,當現我前!作是願已,
東方去此,三十二剎,有世界,名普無垢。其國有佛,號淨名王。忽住其前,放大光明,照最勝身,苦痛即除,平復如故。佛即廣說,集一切福德三昧;仙人聞已,
得無礙辯。佛說法已,還復不現。最勝仙人,得辯才已,廣為眾生,演說妙法,令無量眾生,住三乘道;經千歲後,爾乃命終,生淨名王佛,普無垢國中。由敬法
故,今得成佛。佛告淨威,昔最勝者,今我身是。」是故當知,若人能恭敬求法,佛於其人,不入涅槃;法亦不滅。雖在異土,常面見佛,得聞正法。此因緣釋也。
觀心釋者,謂觀察此身,若皮若骨,都無定實;舉體全空,無我我所。雖見似有,如泡如燄,如聚沫,如芭蕉;既無自體,原同法界。如是一一推徵,三諦具足;依
而修之,即成三觀。詮此義時,聞已生解,契圓理機,便是寫經。經是詮表生解義故。如其不觀不推,迷心取相,寫亦奚益哉?此舉內財重施之難。何況下,例於外
財輕施之易也。如文可知。
癸二
辯果上勝因
乃
至樹下,成大菩提,示種種神通,起種種變化,現種種佛身,處種種眾會。或處一切諸大菩薩,眾會道場;或處聲聞,及辟支佛,眾會道場;或處轉輪聖王,小王眷
屬,眾會道場;或處剎利,及婆羅門,長者居士,眾會道場;乃至或處天龍八部,人非人等,眾會道場。處於如是種種眾會,以圓滿音,如大雷震,隨其樂欲,成熟
眾生;乃至示現,入於涅槃。
首
句明得果,故曰成大菩提。言樹下者,劣身佛,木菩提樹下;勝身佛,七寶菩提樹下。劣身佛,以生草為座;勝身佛,以天衣為座。示種下,明勝用。神,名天心。
通,名慧性。心性作用,不測無礙,為神通也。有六種不同,故云種種。轉換舊質稱變,無而忽有曰化。有十八不同,故亦言種種。此六神通、十八變,二乘聖人俱
有;今是佛果勝用,不得同日而言也。佛身言種種者,總之三身,謂法身、報身、應身。別則十身:一、眾生身,二、國土身,三、業報身,四、聲聞身,五、緣覺
身,六、菩薩身,七、如來身,八、法身,九、智身,十、虛空身。善財所遇知識,皆不離佛身,故云種種。既言示現,宜從勝用邊說。經所謂:應以何身得度者,
即現何身而為說法。從勝邊說,雖隨類應現,皆稱佛身,故亦可云種種耳。眾會言種種者,如下所列,文俱易知。言轉輪聖王,人中第一;千子圍繞,七寶隨身;統
攝四洲,大弘十善;相圓百福,足蹈千輪;是金輪王也。次有銀銅鐵三種輪王,避繁不贅。小王,指諸國土中,各守邊疆之粟散王也。剎利,王種也;仁恕為志,奕
世君臨,故稱王種。婆羅門,此云淨行,謂守道居貞,潔白其操之稱。齒德俱尊,上敬下歸,乃稱長者。富而不貴,蓄德懷仁,曰居士也。八部,如品末釋。或作彼
王,化彼眷屬;或現諸身,在彼眾中,說法教化;故云處種種會也。
壬二
辯能學心
如是一切,我皆隨學。
上來本師從因至果,種種難行苦行,不唯一佛如是,而歷古諸佛,莫不皆然,所以得成無上正等正覺。本師亦隨古佛學。俗語有之,彼既丈夫我亦然,不應自輕而退屈。故曰如是一切,我皆隨學。
辛二
隨諸佛學
如今世尊,毗盧遮那。如是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所有塵中,一切如來,皆亦如是;於念念中,我皆隨學。
首
句,承前結指。意謂,我所以云皆隨學者,如今本師世尊毘盧遮那是也。如是下,正言本科。謂盡虛空界,十方三世,一切佛剎,微塵數如來,我亦如是,皆隨學
也。言於念念中者,須知吾人自心,念念有佛成正覺也。如出現品云:「佛子!應知自心,念念常有佛成正覺。何以故?諸佛如來,不離此心,成正覺故。自心既
爾,一切眾生心亦然。」佛者,覺也。一念覺,即一佛出世;念念覺,即諸佛出世。我念念思惟覺,即念念皆隨佛學也。
庚三
結顯無盡
如是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;我此隨學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如上觀心釋文。心既無盡,則我隨學亦無盡也。
己九
恒順眾生願
庚一
牒九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恆順眾生者:
言
恒順者,恒,常也。順,是隨順。眾生種類萬別,根性千差,若言恒常隨順,不亦難乎?前科於佛,言隨學,謂諸佛因果之行,可宗可慕;順於真理,故須連心倣
學。今於眾生言恒順者,眾生善惡之行,不離迷心;麤獷乖道,非可軌持,故不言學。然不壞假名,不滅假相;法無自性,一切皆如。常以同體大悲,融通物我,故
云恒順。在迷執行者,我心過堅者,固為難事;在悟心大士,見解融通者,誠易易也。彼悟心人,自先以曠蕩虛心,物我無二,自覺真性,凡聖不差;上合十方如
來,下同六道含識。如是見解,如是用心,方名普賢第九行願,故云恒順眾生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正明
壬一
明所順境
謂
盡法界、虛空界,十方剎海,所有眾生,種種差別,所謂:卵生、胎生、濕生、化生,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生住者;或有依空,及諸卉木而生住者;種種生類、種種
色身、種種形狀、種種相貌、種種壽量、種種族類、種種名號、種種心性、種種知見、種種欲樂、種種意行、種種威儀、種種衣服、種種飲食,處於種種村營聚落、
城邑宮殿;乃至一切天龍八部,人非人等,無足二足,四足多足,有色無色,有想無想,非有想非無想。
第
一行,總標方處,以顯境寬。眾生者,何謂也?謂以四大五蘊,根塵識界,因緣和合,假名為人,號曰眾生。所謂下,先顯四生。或有下,後明餘五,依義別顯。言
四大,依空,及卉木,而生住者,是明依止差別。種種下,明種類差別。言生類,天上六欲,人間四洲,以至羽毛鱗甲,萬別千差。言色身,有麤有妙。形狀,有橫
有豎。相貌,有妍有媸。壽命,有長有短。種族,有貴有賤。心性,有剛有柔。知見,有邪有正。欲樂,有善有惡。意行,有定有散。威儀,有動有靜。如是等猶若
河沙,故各言種種也。衣服乃至宮殿,即受用差別也。乃至下,攝所餘類。天龍八部,具如經末所明。有色無色下,正明餘五。謂有色、無色、有想、無想、非有想
非無想,名五類也。前言四生,後言五類,包盡三界內,一切眾生無遺耳。俱舍偈云:「倒心趣欲境,濕化染香處;天首上三橫,地獄頭歸下。」論曰:如中有身,
往彼受生,先起倒心,馳趣欲境。彼由業力,所起眼根,雖住遠方,能見生處父母交會,而起倒心。男中有,緣母,起於男欲;女緣父,起於女欲。反此二緣,俱起
瞋心。若濕生者,染香故生;謂雖在遠處,亦能嗅知生處香氣,便生愛染,往彼受生。隨業所應,香有淨穢,穢即臭氣。若化生者,染處故生;謂雖遠,亦能觀知當
所生處,便生愛染,往彼受生。隨業所應,處有淨穢。又天中有首正上升,如從座起。人、鬼、傍生,三類中陰,還如人等。地獄中陰,頭下足上,顛墜其中。餘五
類,則麤細差別。此明報相。下二界,有色為麤,無色為細。於有色中,有想為麤,無想為細。非有想非無想,則無色中,唯舉其細,對餘為麤。以上但配所依,及
麤細耳。若言配五道者,天及地獄,唯化生;鬼具胎化;人畜各通四。鬼胎生,指地行羅叉、夜叉,及鬼子母兒,餘皆化生。人具四者:卵,如毘佉母,卵生三十二
子。胎,如常人。濕,如柰女,從菴蘿樹,濕氣而生,即菴蘿女也。化生,如劫初之人,從二禪天,下生人間。畜具四者,謂龍與金翅鳥,各有四生。故正法念處經
云:化生金翅鳥,能食四生龍,如次濕胎卵,能食三二一。餘鳥皆卵,餘獸皆胎。著地飛空,微細蠢動,不可具述。
壬二
明能順心
如是等類,我皆於彼,隨順而轉;種種承事,種種供養;如敬父母,如奉師長,及阿羅漢;乃至如來,等無有異。於諸病苦,為作良醫;於失道者,示其正路;於闇夜中,為作光明;於貧窮者,令得伏藏。菩薩如是平等,饒益一切眾生。
首
句,承上起下。我皆下,正明隨順。言於彼順轉者,謂隨上彼彼眾生,生觀想心,故云轉也。言敬父母者,本生心地觀經云:「父有慈恩,母有悲恩;長養之恩,彌
於普天。此間所高,莫過須彌;悲母之恩,須彌過之。世間之重,大地為最;悲母之恩,亦過於彼。若背恩不順,令其怨念;父母發惡,子即隨墮。以百千種上妙供
具,供養一百五通仙人,不如以微少物,供養父母;校量其福,不可為比。」言如者,同也;非似也。謂恒常對於眾生,同父母一樣看待;雖非親生我的父母,當如
親生一般,故云如也。梵網經云:「一切眾生,男者是我父,女者是我母,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。」故六道眾生,皆是我父母。校今如字,更為親切。言奉師長者,
經云:「生我者父母,成我者師長;我之法身,由師口生,從法化生,乃至教誨引導,直至菩提。」故知師恩,過父母恩也。若見眾生同師長,順斯恒矣。阿羅漢,
世之大福田也;順之獲福,逆之得罪。乃至,超略之詞。以中間還有辟支佛,諸菩薩,故云乃至如來。若見眾生,同彼出世四聖,故曰等無有異。於諸下,教我發
願。謂於諸病苦眾生,我願作良醫,應病與藥;於失道迷路眾生,我願指示正路,而導引之;於昏暗巨夜之時,我願作明燈,以照燭之;於貧窮苦惱眾生,我願出其
隱伏寶藏,令得終身而受用之。恒順眾生菩薩,宜如是平等,饒益眾生。
辛二
徵釋
壬一 令如來喜
何以故?菩薩若能隨順眾生,則為隨順供養諸佛;若於眾生尊重承事,則為尊重承事如來;若令眾生生歡喜者,則令一切如來歡喜。
首句徵。意謂對於如來,理合恒順。何以見眾生,亦必要順耶?菩薩下釋。意謂若順眾生,便為順佛;若不順生,佛心不喜。
壬二
增大悲心
癸一
徵
何以故?
意謂生佛懸隔,何以令眾生喜,便為令諸佛生喜耶?
癸二
釋
子一
法說
諸佛如來,以大悲心,而為體故。因於眾生,而起大悲;因於大悲,生菩提心;因菩提心,成等正覺。
釋
意謂,佛以大悲心為體;若不順生,不合佛體,此即同體大悲也。謂大悲欲化眾生,須學化生之智;智既圓矣,自明成佛。而菩提心,必具大悲、大願、大智故也,
所以言諸佛如來,以大悲心為體也。世間凡夫之悲,不名為大;出世之悲,方名為大。於出世中,二乘之悲,不名為大;佛菩薩悲,方名為大。今是普賢攝化之悲,
普解一切,彌綸而不漏,稱之為大。見諸眾生,恒處生死五趣輪迴,造諸惡因,受諸苦楚;菩薩愍傷,深加惻愴,故稱悲也。
子二
喻明
譬如曠野,沙磧之中,有大樹王;若根得水,枝葉華果,悉皆繁茂。
生死懸絕,迴無所依,名為曠野。不生善根,喻以沙磧。佛菩提法,如大樹王。智慧禪定,猶如枝葉。菩薩依學,方之以華。諸佛證之,目之為果。一切眾生,以為其根。以大慈悲,而為其水。水滋樹根,華果繁茂;悲念萬類,成就佛因。合文備矣。
子三
法合
丑一
正合法
生死曠野,菩提樹王,亦復如是。一切眾生,而為樹根;諸佛菩薩,而為華果。以大悲水,饒益眾生,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。
言眾生為樹根者,謂諸佛無不從迷而悟,從妄而真。淨名云:「煩惱即菩提,諸佛解脫,當於眾生心行中求。」法句經云:「塵勞諸佛種等。」是以證之。
丑二
重徵釋
何以故?若諸菩薩,以大悲水,饒益眾生,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。
首
句徵。意謂,何以益眾生,而成菩提之智?大似與他食,而自己空口飽,有是理乎?若諸下,釋意幽隱,宜更揭示。前文云:大悲益生,成就佛智。今文云:大悲益
生,成就菩提。但似結前義,不似通難。今當再出經意,令其顯然。意云:夫欲智慧圓滿成就者,必須自他無異,物我同如;見一切眾生,皆是我心所現。故益他,
即是益我;生圓,我智方圓。乃牒前語,生起義勢,故云以大悲水饒益眾生,即能成就菩提也。
丑三
反結成
是故菩提,屬於眾生;若無眾生,一切菩薩,終不能成無上正覺。
此
一節交,宜以兩種釋法:一、對緣釋,二、觀心釋。對緣者,前文云因於眾生,而起大悲,乃至成正覺,正此文之註腳。觀心者,又有二意:一、攀緣妄想,即是眾
生。妄即不覺,覺即無妄。無妄,合於本覺,名為成佛。二、思惟觀察法義,此心念念生起,亦是眾生。因此心,念念推察,方見正理;成智,方證菩提,故云爾
也。
丑四
結示知
善男子!汝於此義,應如是解。以於眾生心平等故,則能成就圓滿大悲;以大悲心隨眾生故,則能成就供養如來。
意謂:上來重重徵釋,可謂澈法底源,毫無覆隱。此種玄義,汝應如是領解,方知恒順眾生,即是增長大悲,圓成大悲。大悲順生,即是供養如來矣!
庚三
結顯無盡
菩薩如是隨順眾生。虛空界盡,眾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;我此隨順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己十
普皆回向願
庚一
牒十願名
復次,善男子!言普皆回向者:
言
普皆回向者,謂以普皆二字,收前九門功德。文云,從初禮拜,乃至隨順,所有功德,皆悉回向,正此謂也。回,是轉義。向,是趣義。謂轉自所修善業,趣向於三
處也。言三處者:一、向眾生,名回自向他。二、向諸佛,名回因向果。三、向實際,名回事向理。大疏云:除狹劣障,成廣大善者,顯益及所為也。若不回向,其
心狹劣;肯回向者,一毫之善,皆遍法界,故云廣大。如回聲入角,聲則遠聞;功德回向,亦復如是。
庚二
釋行願相
辛一
普收前九
從初禮拜,乃至隨順,所有功德,
禮拜,是第一願;隨順,是第九願。以乃至二字,含攝中間七願。
辛二
正明回向
壬一
回向眾生
皆悉迴向,盡法界、虛空界,一切眾生。
以下所列經文,三處宛爾具足。此科回向法界眾生也。
壬二
回向菩提
願令眾生:常得安樂,無諸病苦。欲行惡法,皆悉不成;所修善業,皆速成就。關閉一切諸惡趣門,開示人天涅槃正路。若諸眾生,因其積集諸惡業故,所感一切極重苦果,我皆代受。令彼眾生,悉皆解脫;究竟成就,無上菩提。
夫
回向,必兼發願。發願,亦回向意也。故須連帶而起,前二行,願離苦得樂,截惡成善。令盡界眾生,皆得如是,則橫遍十方;當得如是,則豎窮三際也。後二行,
願發心代苦,成就菩提。大疏有徵、有釋。徵云:苦由業生,我無是業,何能代得?釋云:略有七意:一者、起悲。謂明知自居凡地,事必不能。二者、修行。謂修
諸苦行,後能與物,作增上緣,即名為代。三、留惑。謂自留微惑,受有苦身,為他說法,令不造惡。因亡果喪,即名為代。四、捨命。謂若見眾生造無間業,當受
大苦;無異方便,令不造業。願自斷命,先墮地獄;彼墮獄時,令彼脫苦,乃名為代。五、由初。謂由於初發心時,有願在先,願常處惡趣,乃至饑世,身為大魚,
即名為代。六、同真。謂願是修善,苦是修惡,二修皆是性具,故曰同真。以即真之大願,潛至即真之苦處,令彼潛消,即名為代。七、指體。謂菩薩以法界為身,
自他不二,故眾生受苦,即菩薩受苦,無有異也。故須代苦。此七意,初一,唯理想。次二,為代緣。次二,實代苦。後二,為觀行。即圓妙理觀也。設有問云:若
依四五二意,盡能普代,何故猶有眾生受苦耶?答云:然約有緣,方能代爾。
庚三
結顯無盡
菩薩如是所修回向,虛空界盡,業生界盡,眾生業盡,眾生煩惱盡;我此回向,無有窮盡。念念相續,無有間斷;身語意業,無有疲厭。
此
科即第三回向實際,以盡於法界,義同實際故。大疏云:回向所以要三處者,凡是菩薩,必大悲下化,大智上求,更須離眾生相,及菩提相,故須三也。三必相資,
舉一即具。謂,一、證實相,須向眾生。以化眾生,成自利,斷障證真故。亦向菩提,速證菩提,具一切智,斷於二障,方窮實際故。二、度眾生,須向實際。於惑
自在,方能化故。亦向菩提,有上智,方能廣利故。三、為得菩提,故向眾生。不度生,不證菩提故。亦向實際,不證實際,不得真果故。
戊三
結益令知
善男子!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大願,具足圓滿。若諸菩薩,於此大願,隨順趣入;則能成熟一切眾生,則能隨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則能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。是故善男子,汝於此義,應如是知。
此科文似結前二大科,其實結顯三處回向也。第一行,正結前二。若諸下,結顯三處。回向,謂成熟眾生,回自向他也。隨順菩提,回因向果也。滿行願海,回事向理也。是故下,令汝應知。文俱可見。
丙二
顯經勝德
丁一
校量聞經德
若
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滿十方無量無邊,不可說不可說佛剎,極微塵數一切世界,上妙七寶,及諸人天最勝安樂,布施爾所一切世界所有眾生,供養爾所一切世界諸
佛菩薩,經爾所佛剎極微塵數劫,相續不斷,所得功德;若復有人,聞此願王,一經於耳,所有功德,比前功德,百分不及一,千分不及一,乃至優波尼沙陀分,亦
不及一。
首
句,出能校人。人雖但舉男女兩類,若以道俗合論,乃有九類。道有七類,謂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。俗有二類,即居士、居士
婦也。以滿下,舉能校之寶物雖多,舉勝而言,乃說七種,謂金、銀、珊瑚、硨磲、瑪瑙、赤珠、摩尼也。世界廣,故設無量無邊佛剎塵數。寶物多,故言滿一切
界。此出外財所受用德,諸天人最勝安樂,並出內財能受用德也。以上為所施物勝。布施下,明所受人多。爾所二字,例上大數。即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
塵數。如是世界所有眾生,以顯下凡人多。供養下,顯上聖亦多。經爾句舉施供時長。相續句,顯日日無空過者。如是則所得功德,可謂多矣。若復下,出所校法。
意謂人但能聞此願王,不說全文,唯聞一四句偈,不過少時閒耳。非比前之長時,故曰一經於耳。經雖一部,聞祗一偈,其所得功德,乃有幾何?非比前之寶物多,
世界廣也。茲言比前功德者,謂前之施供功德,比今聞經功德,百分千分,乃至優波尼沙陀分,俱不及一者,以彼是有為,雖多,有盡;玆是無為,雖少,不窮。古
云:摩尼一粒,壓倒海寶千般。彼有為同類中比校,勝劣尚能若斯;況以世間物寶,與出世法寶,其一劣一勝,寧得同日而語哉?
丁二
顯餘眾行德
戊一
總明法行
或復有人,以深信心,於此大願,受持讀誦,乃至書寫一四句偈,速能除滅,五無間業;所有世間身心等病,種種苦惱,乃至佛剎極微塵數一切惡業,皆得消除。一切魔軍、夜叉、羅剎,若鳩槃荼,若毗舍闍,若部多等,飲血啗肉,諸惡鬼神,皆悉遠離;或時發心,親近守護。
第
一行總聰明法行。大疏云:法行總有十種:一、書寫,二、供養,三、轉施,四、聽聞,五、披讀,六、受持,七、開示,八、諷誦,九、思惟,十、修習。今出四
種,兼前聽聞,僅舉五行。乃至二字,攝餘行也。速能下,明離惡業,以顯現報。前二行,離惡業,言無間,即阿鼻之華言也。有五:一、受生無間。此人死後,如
射箭樣,即入獄中。二、壽命無間。在獄一劫,無中夭者。三、身形無間。身在獄中,遍滿一獄。四、受苦無間。一日一夜,萬死萬生。五、受報無間。死已復生,
生已復死。由具上五,名五無間業,即五逆罪也。言速能除者,顯普賢願王之力也。言身心病者,依涅槃,各有四種。身四者:一、水,二、風,三、熱,四、客。
客病亦四:一、非分強作,二、忘誤墮落,三、刀杖瓦石,四、鬼魅所著。心四者:一、踴躍,二、恐怖,三、憂愁,四、愚癡。苦惱言種種者,總指前之諸病,及
諸逼迫等事耳。後二行,明現報。初明魔鬼遠離,梵云魔羅,華言殺者,能殺修行人慧命故。有四:一、煩惱魔,是生死因。二、天魔,是生死緣。三、蘊,四、
死。此二魔,是生死果。軍,眾也。即指下鬼神,皆天魔之軍眾也。夜叉,捷疾鬼。羅剎,食人鬼。鳩槃荼,甕形鬼。毘舍闍,啖精氣鬼。部多,此云大身,亦云自
生,乃化生,不從父母故。末句明發心守護,是樂法善鬼,非妒法惡鬼也。
戊二
廣顯眾德
己一
偏舉一行
是故若人,誦此願者,
己二
列陳眾德
庚一
通名五果
辛一
明增上果
行於世間,無有障礙;如空中月,出於雲翳。諸佛菩薩,之所稱讚;一切人天,皆應禮敬;一切眾生,悉應供養。
謂人肯但能誦此願王,無論在於何地,一切無有障礙。此法說也,下以喻明。謂譬如空中之月,超出雲翳之上,雲翳所不能礙;況感諸佛菩薩稱讚,一切人天禮敬,一切眾生供養。此顯經之增上力用也。
辛二
明等流果
此善男子,善得人身,圓滿普賢所有功德,不久當如普賢菩薩,速得成就微妙色身,具三十二大丈夫相。
科言等流者,謂誦經人,便如普賢同等之流類也。如文可知。
辛三
異熟果
若生人天,所在之處,常居勝族。
言異熟者,非前之現報,乃顯生報也。謂現生雖未,來生即受報;是為異生方熟,乘因感果也。
辛四
士用果
悉能破壞一切惡趣,悉能遠離一切惡友,悉能制伏一切外道。
上科明異生之果,此科顯異生之報,即生報之力用也。士指大士,乃菩薩之別名。謂此人雖非真大士,有大士之勝用,故名士用。
辛五
離繫果
悉能解脫一切煩惱;如師子王,摧伏群獸;堪受一切眾生供養。
繫,縛也,即煩惱是。謂誦經功德,任運而能破除煩惱,故云離繫。初句法,次句喻,後句顯德。
庚二
別顯勝果
辛一
顯行願功能
又復是人,臨命終時,最後剎那,一切諸根,悉皆散壞;一切親屬,悉皆捨離;一切威勢,悉皆退失;輔相大臣,宮城內外,象馬車乘,珍寶伏藏,如是一切,無復相隨。唯此願王,不相捨離;於一切時,引導其前;一剎那中,即得往生,極樂世界。
前
三行,顯世間有漏果報,所謂萬般將不去也。諸根散壞,自身帶不去也;親屬捨離,他身帶不去也;威勢退失,輔相等一切無復相隨,世福帶不去也。後行半,顯出
世間無漏德業,所謂唯有願隨身耳。初句,願王不離。次句,隨時引導。三句,得生淨土。世界言極樂者,地瑩七珍,池通八德,風搖樹響,與天樂以齊鳴;水激清
波,將法音而同韻。六方調御,金口稱揚;三世如來,致以護念。總斯多義,故以名焉。
辛二
明殊勝果報
壬一
異熟報
到已,即見阿彌陀佛。文殊師利菩薩、普賢菩薩、觀自在菩薩、彌勒菩薩等,此諸菩薩,色相端嚴,功德具足,所共圍繞。其人自見,生蓮華中,蒙佛授記。
此
即生報,異熟果也。初行半,得見聖眾。阿彌陀佛,淨土化主也,翻無量光壽二義,如彌陀經。身相高大,有六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由旬。壽量長遠,有無量無邊,
不可思議阿僧祇劫。目澄四海,毫繞五山。光明無有涯,眷屬不知數。足不行,而十方遍。口不言,而萬類聞。左侍觀音,右翼勢至。國有百善,土無三惡。一稱名
字,滅罪八十億劫波。一禮像形,妙相八萬四千全具。舉手低頭,益亦難量。文殊,云妙吉祥,降生時,有十瑞故。得果久矣,今助佛化,示生舍衛,多羅聚落,為
梵德婆羅門子。香山云:德妙,而十方普現;道尊,為諸佛所師。昔度五百仙人,韜光雪嶺;今與一萬菩薩,現住清涼。廣如經說,不可具引。餘可知。此諸下,顯
聖德相。其人下,現生授記。文俱可知。問:生極樂國,得見彌陀觀音,事必然耳。普賢是引導師,見亦當然。而文殊彌勒,本在娑婆;今言得見,何也?答:法身
大士,皆以法界為身,無土不遍;不獨極樂有之,凡是淨土,皆悉不無其人。言等者,等取諸餘新賢舊聖,及常侍諸菩薩。經云:「其中多有一生補處,其數甚多,
非是算數所能知之。」云但生彼國者,無不見也。
壬二
士用果
得授記已,經於無數百千萬億那由他劫,普於十方不可說不可說世界,以智慧力,隨眾生心,而為利益。
言士用者,即利生大用也。首句,明得記。經於下,顯利生。文分三句。初句,標利生時。次句,顯利生處。後句,正明利生。文並可知。
壬三
增上報
不久當坐菩提道場,降伏魔軍,成等正覺,轉妙法輪;能令佛剎極微塵數世界眾生,發菩提心,隨其根性,教化成熟;乃至盡於未來劫海,廣能利益一切眾生。
此明究竟成佛,說為增上報;亦可謂離繫報,究竟脫離煩惱縛故。分文為六:一、身坐道場,二、降魔成佛,三、弘法利生,四、令眾發心,五、隨機成熟,六、廣益無盡。正宗分竟。
乙三
勸囑受持——流通分
丙一 結前勝德
善男子!彼諸眾生,若聞若信此大願王,受持讀誦,廣為人說;所有功德,除佛世尊,餘無知者。
意謂,若人聞信願王,或能受持讀誦,為人說者,所有功德之大,無可為比,唯佛知之。
丙二
正勸誦持
是故汝等,聞此願王,莫生疑念;應當諦受,受已能讀,讀已能誦,誦已能持;乃至書寫,廣為人說。
初囑莫生疑念,以疑則不信,不信必不肯持。應當下,正勸。
丙三
重舉勝德
是諸人等,於一念中,所有行願,皆得成就;所獲福聚,無量無邊;能於煩惱大苦海中,拔濟眾生,令其出離,皆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世界。
大疏云:殷勤頌德,意在勸持。此一品經,文約義豐,實修行之玄要,乃華嚴之幽鍵。功高德遠,人宜精修。印度王臣,無人不讀。釋長文竟。
甲二
偈頌
乙一
標頌
爾時,普賢菩薩摩訶薩,欲重宣此義,普觀十方,而說偈言:
頌
有多種:一、孤起,不頌長文,孤然而頌。二、重頌,為後來未聞,欲令聞故。三、複頌,為未解者,令悟解故。四、廣頌,長文略處,偈頌申之。五、略頌,長文
已足,偈頌略之。六、結頌,為受持人,便記憶故。七、超頌,長文在後,頌在前故。八、追頌,長文在前,頌在後故。有斯八意,故作頌之,此結集者文也。大士
未說頌前,先以法眼普觀十方者,何居?答:為鑒現前大眾,能否欣樂故。
乙二
正頌
丙一
頌正示行願
丁一
正頌行願
戊一
頌第一願
所有十方世界中,三世一切人師子!我以清淨身語意,一切遍禮盡無餘。普賢行願威神力,普現一切如來前;一身復現剎塵身,一一遍禮剎塵佛。
行願之名雖有十義,意祇有七,以後三合故。初二句頌所禮,次一句頌能禮,第四句明周遍,第五句辯遍因。謂所以能如是周遍者,全仗普賢行願威神之力故也。後三句別顯禮相。謂一一佛所,各有多身;一一己身,能起多禮。經云:一一如來所,一切剎塵禮。即此意也。
戊二
頌第二願
於一塵中塵數佛,各處菩薩眾會中;無盡法界塵亦然,深信諸佛皆充滿。各以一切音聲海,普出無盡妙言辭;盡於未來一切劫,讚佛甚深功德海。
前偈,明所讚;唯深信二字,屬能讚因。後偈,全顯能讚。於中,前二句,明讚相;三句,明讚時;末句,正頌稱讚也。
戊三
頌第三願
以諸最勝妙華鬘,伎樂塗香及傘蓋;如是最勝莊嚴具,我以供養諸如來。最勝衣服最勝香,末香燒香與燈燭;一一皆如妙高聚,我悉供養諸如來。我以廣大勝解心,深信一切三世佛;悉以普賢行願力,普遍供養諸如來。
此文三偈。前二偈,俱前三句標供養品,後一句正申供養。後偈中,一切三世佛五字,是所供境。末句,正申供。餘皆能供因。
戊四
頌第四願
我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瞋癡,從身語意之所生,一切我今皆懺悔。
第一句標所懺業。第二句明造業因。第三句指造業器。末句正申懺悔。
戊五
頌第五願
十方一切諸眾生,二乘有學及無學,一切如來與菩薩,所有功德皆隨喜。
此偈唯最後三字,明能隨喜,餘皆所隨喜。第一句,明六凡。於中,前四字,通標一切;後三,正明六凡。第二句,明二乘。第三句,明大乘。末句,前四字,總出聖凡功德;後三,如上已明。
戊六
頌第六願
十方所有世間燈,最初成就菩提者,我今一切皆勸請,轉於無上妙法輪。
前二句,標所勸請。三句,正明勸請。末句,明所請事。
戊七
頌第七願
諸佛若欲示涅槃,我悉至誠而勸請,唯願久住剎塵劫,利樂一切諸眾生。
首句標所請。次句正明勸請。三四二句述意。於中,前句明住所經時,後句述住時之益。
戊八
合頌後三願
己一
合頌三願
所有禮讚供養福,請佛住世轉法輪;隨喜懺悔諸善根,回向眾生及佛道。
此一偈中,前三句,總牒前之七願功德,盡皆以善根二字收之。初所有二字,總指下七,文少不次。謂:禮,指第一願。讚,指第二願。供,指第三願。請住,指第七願。轉輪,指第六願。隨喜,指第五願。後一句,正明回向。
己二
分頌三願
庚一
頌第八願
我隨一切如來學,修習普賢圓滿行;供養過去諸如來,及與現在十方佛。未來一切天人師,一切意樂皆圓滿;我願普隨三世學,速得成就大菩提。
初
句標示。次四句正明隨學。六句示隨學因。七句結。末句明意。言天,有多義:一、天,晝也。天上日長夜短,故以晝名天。二、天名無愁惱,常受樂故。三、天名
燈明,能破暗成明故。又名破惡,能破惡業,得於善業而生天故。言人,亦有多義:人者,名能多思慮。又人者,身口柔軟。又人者,名有慢。又人者,能破慢。佛
稱天人師者,謂佛本為九界眾生出現於世,何以但云天人師,而不及餘師者?以三聖悟深,三途迷重,修羅憍大,非緊要機。論發心聞法者,唯天與人耳!故舉中以
攝前後,曰天人師也。
庚二
頌第九願
所有十方一切剎,廣大清淨妙莊嚴;眾會圍繞諸如來,悉在菩提樹王下。十方所有諸眾生,願離憂患常安樂;獲得甚深正法利,滅除煩惱盡無餘。
此中,前偈標能益之尊。前二句,標所依淨剎;後二句,顯能依眾會。後偈,為生起之願。於中:初句,所順生;下三,申願意。三句中:初句,離憂常安;次句,獲深法利;後句,滅除煩惱。難曰:願本順生,何先云佛?釋:以順生即順佛故。
庚三
頌第十願
辛一
別發大願
壬一
受持願
我為菩提修行時,一切趣中成宿命;常得出家修淨戒,無垢無破無穿漏。天龍夜叉鳩槃荼,乃至人與非人等,所有一切眾生語,悉以諸音而說法。
頌
第十願,前略後廣。此下大願亦是伽陀,回向與願大同小異。所言異者,謂回向要有功德能回,發願無有功德亦可要誓。同者,回向以願為體,總願別願皆回向故。
今是回向大願。按十地經,有十大願:一、供養,二、受持,三、轉法輪,四、修行二利,五、成熟眾生,六、承事,七、淨土,八、不離,九、利益,十、成正
覺。今即彼第二願也。經云:「願受一切佛法輪,願攝一切佛菩提,願護一切諸佛教,願持一切諸佛法。」此中初句,攝菩提。次句,持佛法。次二句,護佛教。修
行戒行,為護行故。無垢,即無垢戒;無破,即不破梵行戒;無穿漏,即不缺漏戒。後四句,即彼經願受一切佛法輪。謂佛轉法輪,常有八部眾作外護聽法。此中偈
意,願得一切眾生語言三昧,可用彼之語音,為彼說法也。
壬二
修行二利願
勤修清淨波羅密,恒不忘失菩提心;滅除障垢無有餘,一切妙行皆成就。於諸惑業及魔境,世間道中得解脫;猶如蓮華不著水,亦如日月不住空。
此
即彼第四願也。於中第四句是總,餘句為別。初句是行體,即十波羅密,除蔽清淨。前云廣大無量者,世出世間等,正辨此十波羅密之故,此初句云體也。第二句云
不忘失等者,以忘失菩提心,修諸善法皆成魔業故。第三句是行業,以十度淨十蔽故。六蔽如常,第七耽滯蔽,第八退屈蔽,第九怯劣蔽,第十昧事蔽;此十隱蔽妙
行,故以十度除之。後一偈是行相。前二句,是法。言世道解脫者,魔境惑業,即世間行;解脫,即出世間行。後二句,雙喻二行。蓮華,喻世間解脫,不著水故;
日月,喻出世解脫,不住空故。
壬三
成熟眾生願
悉除一切惡道苦,等與一切群生樂;如是經於剎塵劫,十方利益恒無盡。我常隨順諸眾生,盡於未來一切劫;恒修普賢廣大行,圓滿無上大菩提。
第五句為總,餘句為別。初句離苦,二句得樂;第三豎窮,第四橫遍。後三總結長時所成因果,此即彼第五願也。
壬四
不離願
所有與我同行者,於一切處同集會;身口意業皆同等,一切行願同修學。所有益我善知識,為我顯示普賢行;常願與我同集會,於我常生歡喜心。
此
即彼第八願也。謂願於一切生處,恒不離佛及諸菩薩,得同意行故。亦名心行願,願不離一乘故。初句為總,同志一乘故。餘句為別。於中先三句,自分行同。意業
同者,平等一緣故;身業同者,得如意神通故;語業同者,同說一味法故。上即三輪同。一切行願同者,若福若智,萬行皆同。前偈同行,故云自分。後一偈勝進
同,此更成益,復顯示故。謂凡有益我之善知識者,必能為我顯示普賢行,故我亦常願也。
壬五
供養願
願常面見諸如來,及諸佛子眾圍繞;於彼皆興廣大供,盡未來劫無疲厭。願持諸佛微妙法,光顯一切菩提行;究竟清淨普賢道,盡未來劫常修習。
此
即彼第一願,願供勝田故。第三句為總。興廣大供故。大有六種:一、心大,無疲厭故。二、供具大,財法正行皆具足故。財供,攝在總句;正行,即第五六句。
三、福田大,即第二句。四、攝功德大,即第七句中究竟普賢道,是勝功德故。五、因大,即第七句中清淨二字。如空清淨,為無常愛果,及常果之因故。六、時
大,即第八句。
壬六
利益願
我於一切諸有中,所修福智恒無盡;定慧方便及解脫,獲諸無盡功德藏。一塵中有塵數剎,一一剎有難思佛;一一佛處眾會中,我見恒演菩提行。
願
於一切時,恒作眾生事業,無空過故;亦名三業不空願,即彼第九願也。第一偈中,前三句,不空因;後一句,是不空果。言功德藏者,謂暫見身,則必得法身;暫
聞音,則得實智慧;纔生淨信,則永斷煩惱。得如藥王焚身,得如如意珠身,名功德藏也。第二偈,利益時處;謂遍於時處,求能益法,利眾生故。前三句,明處
遍;後句中恒字,顯時遍。演菩提行,即能益法,利眾生也。
壬七
轉法輪願
普盡十方諸剎海,一一毛端三世海,佛海及與國土海,我遍修行經劫海。一切如來語清淨,一言具眾音聲海;隨諸眾生意樂音,一一流佛辯才海。三世一切諸如來,於彼無盡語言海,恒轉理趣妙法輪,我深智力普能入。
謂
佛轉法輪,願皆攝取,而轉授之;亦名攝法上首願,即彼第三願也。前偈明轉法輪處,若據有修行之言,應屬前願,為修行處,以前已有處,故屬此願。中偈明能轉
圓音。後偈中:前二句,轉法輪時;次一句,所轉法輪;末句,能攝方便。彼經,轉法輪有四:一、轉處,二、轉時,三、攝法方便,四、轉法頓周。得彼經之消
息,知此偈之落處。
壬八
淨土願
我能深入於未來,盡一切劫為一念;三世所有一切劫,為一念際我皆入。我於一念見三世,所有一切人師子;亦常入佛境界中,如幻解脫及威力。
此即彼第七願也。願清淨 他
受用二土。文中並無淨土之言,以影後願故;此中具有七種淨義,故知是淨土願也。前四句,即第一同體淨,以同法性故。今一多互相即入,文雖辯劫念圓融,意取
時中圓融之剎。五六二句,即第二自在義淨。如摩尼珠,美惡斯現,自在圓通故。文云:於一念見。舉其佛者,顯是佛土。人師子,喻指佛也。第七句,即第三因
淨。因有二:一、生因,謂六度等,如維摩云「布施是菩薩淨土」云云。二、依因,又二:一、鏡智淨識為土所依,自受用土。二、後智通慧為土所依,他受用土
也。此二皆是佛諸境界,境界即是相淨,謂七珍等。末句攝於三淨,以如幻二字,即第四果淨。果亦有二:一、所生果,即相淨,略在境界,廣則影在後承事願中。
二、示現果,臨機示現故。云如幻解脫威力,即第五受用淨。謂受用淨土,離過成德,如用香飯得三昧等。今解脫煩惱,即是離過;威力之能,即是成德。彼十地經
云「成就清淨道」。梵本此句無「及威力」字,有「眷屬」字;即第六住處眾生淨,人寶為嚴故。第七相淨,即攝在果淨中境界二字是也。
壬九
承事願
於一毛端極微中,出現三世莊嚴剎;十方塵剎諸毛端,我皆深入而嚴淨。所有未來照世燈,成道轉法悟群有;究竟佛事示涅槃,我皆往詣而親近。
此
即彼第六願也。謂願往諸佛土,常見諸佛,恒時敬事,聽受法故。末句為總。文云往詣親近,即承事也。前偈,即承事處。於中初二句,通是真實義相;互相涉入,
如帝網故。謂土土同體,不守自性,互相涉入,名真實也。第二句三世莊嚴剎,即一切相,淨土體相有差別故。第三句,即無量相,謂前二相,遍十方故。菩薩藏
經,虛空中世界重數,多於大千所有微塵;但由業力,不相妨礙。一處重重尚爾,況復橫周。第四句,辯能知見。知見有二:一者所知。即前三種相是。二者能知。
彼十地經云:「智皆明了現前知見。」釋云:真實義相,但可智知;餘一切相,可以眼見。梵本云:「我甚深入莊嚴剎」。深入有二:一、智深入,二、身深入。入
彼莊嚴剎中承事如來,非嚴淨也。今文若云一而如一剎,則理亦無違,事更顯矣。第五句,所承事佛,照世燈,即指佛也。六七二句,即承事時,八相也;以成道至
涅槃,含八相義故。
壬十
成正覺願
速疾周遍神通力,普門遍入大乘力,智行普修功德力,威神普覆大慈力,遍淨莊嚴勝福力,無著無依智慧力,定慧方便威神力,普能積集菩提力,清淨一切善業力,摧滅一切煩惱力,降伏一切諸魔力,圓滿普賢諸行力。
彼
亦在十,謂願與法界眾生,一時同得阿耨菩提,恒作佛事也。文有十二力:前九,明業用;後三,結因成果。於九力中,有七種業。前之六力,力字在句中間,其義
更顯。一、首句宜云神通力速疾周遍,即自在業也。二、二句宜云大乘力入遍普門,謂大乘稱理,互相即入而普遍故。三、次三句即說實諦力業。謂說實諦,令物悟
故。四、第六句即證教化業。謂說自所證,以教化他故;謂以菩提智,契涅槃理,故無所依。五、第七句種種說法業,具足定慧方便故。六、第八句不斷佛種業,積
集菩提,相續佛種故。七、第九句法輪復住業,謂依大智慧,能淨一切諸善根故。後三言結因成果者,由內伏煩惱,外降諸魔,普賢行圓,故成佛果。亦可後三復為
三業,以成圓十。八、第十句摧滅煩惱業。九、降伏諸魔怨業。十、普賢勝因業。別說十願竟。
辛二
總結大願
普能嚴淨諸剎海,解脫一切眾生海,善能分別諸法海,能甚深入智慧海。普能清淨諸行海,圓滿一切諸願海,親近供養諸佛海,修行無倦經劫海。三世一切諸如來,最勝菩提諸行願,我皆供養圓滿修,以普賢行悟菩提。
謂
稱體大願,願願智如海也。前之八海,結前九願。首句結淨土願。二句結成熟眾生願。三句結轉法輪願。四句結受持願。五句結修行二利願。六句結利益願,益由願
圓故。七句有二願:親近,即承事願;供養,即供養願。諸佛海通上二願。八句即不離願,若離同見同志法緣眷屬,修行即厭倦也。後之一偈,成正覺願;以三世因
圓,正覺果滿故。
丁二
願同二聖
戊一
遍同普賢
一切如來有長子,彼名號曰普賢尊;我今回向諸善根,願諸智行悉同彼。願身口意恒清淨,諸行剎土亦復然;如是智慧號普賢,願我與彼皆同等。
科言同,謂同一普賢行故,同一真法界故。言長子者,最尊勝故。偈云:「普賢真身遍法界,能為世間自在主;無始無終無生滅,性相常住等虛空。」既云無始,即是長義。不捨因行,故為佛子。偈出金剛瑜伽頂經。釋云:「所遍,即
一真法界。能遍,即普賢也。世間,指一切緣起。諸法主,即最初能生義。無始終,同真界也。」
戊二
雙齊二聖
我為遍淨普賢行,文殊師利諸大願;滿彼事業盡無餘,未來際劫恒無倦。我所修行無有量,獲得無量諸功德;安住無量諸行中,了達一切神通力。文殊師利勇猛智,普賢慧行亦復然;我今回向諸善根,隨彼一切常修學。
文殊表解,解發願故。普賢表行,能起行故。故願與行,分屬二聖,理實智通。又表理智,一相契合。行願相扶,所以雙同。
戊三
結歸回向
三世諸佛所稱讚,如是最勝諸大願,我今回向諸善根,為得普賢殊勝行。
上來諸願屬回向,彌顯三段同一回向。
丙二
頌顯經勝德
丁一
超頌顯餘眾行德
戊一
超頌勝果
己一
顯極樂勝果
願我臨欲命終時,盡除一切諸障礙;面見彼佛阿彌陀,即得往生安樂剎。我既往生彼國已,現前成就此大願;一切圓滿盡無餘,利樂一切眾生界。彼佛眾會咸清淨,我時於勝蓮華生;親睹如來無量光,親前授我菩提記。蒙彼如來授記已,化身無數百俱胝;智力廣大遍十方,普利一切眾生界。
首句願我,改是人,則彌顯矣。不生華藏,願生極樂,有四意:一、有緣故,二、使眾生心歸一處故,三、不離華藏故,四、彌陀即本師故。
己二
總收行願無盡
乃至虛空世間盡,眾生及業煩惱盡;如是一切無盡時,我願究竟恒無盡。
戊二
追頌校量聞經德
十方斯有無邊剎,莊嚴眾寶供如來;最勝安樂施天人,經一切剎微塵劫。若人於此勝願王,一經於耳能生信;求勝菩提心渴仰,獲勝功德過於彼。
前偈能校,後偈所校,文並可知。
丁二
追頌五果
戊一
頌增上果
即常遠離惡知識,永離一切諸惡道;速見如來無量光,具此普賢最勝願。
戊二
頌等流果
此人善得勝壽命,此人善來人中生;此人不久當成就,如彼普賢菩薩行。
戊三
頌離繫果
往昔由無智慧力,所造極惡五無間;誦此普賢大願王,一念速疾皆消滅。
戊四
頌異熟果
族姓種類及容色,相好智慧成圓滿;
戊五
頌士用果
諸魔外道不能摧,堪為三界所應供。
戊六
頌究竟果
速詣菩提大樹王,坐已降伏諸魔眾;成等正覺轉法輪,普利一切諸含識。
言速詣者,如我本師釋迦世尊,未成道前,苦行六年,知非究竟;即思過去諸佛,皆詣菩提樹下,降伏魔軍,成等正覺;即離其處,詣尼連河,剃髮沐浴,復食乳糜,氣力平全;詣菩提樹,即成究竟果也。
丙三
頌勸囑受持
丁一
頌前諸行
若人於此普賢願,讀誦受持及演說;
丁二
頌顯勝益
果報唯佛能證知,決定獲勝菩提道。若人誦此普賢願,我說少分之善根,一念一切悉皆圓,成就眾生清淨願。
丁三
結成回向
我此普賢殊勝行,無邊勝福皆回向;普願沈溺諸眾生,速往無量光佛剎。
甲三
結歸
乙一
結彰眾喜
爾時,普賢菩薩摩訶薩,於如來前,說此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已。善財童子,踴躍無量;一切菩薩,皆大歡喜!
乙二
歸功佛說
丙一
釋尊印讚
如來讚言:善哉善哉!
此品能說者,普賢;所說者,行願。能導者,普賢十願王;所導者,海眾歸極樂。佛在師子頻申三昧中,通身暢然,便夭夭申申,從三昧安詳而起;遂印之曰,善哉善哉!謂妙極妙極矣!
丙二
經家歸功
丁一
功歸佛說
爾時世尊,與諸聖者菩薩摩訶薩,演說如是不可思議解脫境界勝法門時。
言歸佛說者有二意:一、凡諸法會,佛為化主;說雖通五,經佛印可,即為佛說。二、華嚴九會,以皆不起菩提樹王,遍一切處,一時頓說,故云佛說。佛為能說,諸聖為能聽。演說下,即所說所聽也。
丁二
時眾受持
戊一
列持眾
己一
菩薩眾
文殊師利菩薩,而為上首;諸大菩薩,及所成熟六千比丘。彌勒菩薩,而為上首;賢劫一切諸大菩薩。無垢普賢菩薩,而為上首;一生補處,住灌頂位諸大菩薩,及餘十方種種世界普來集會,一切剎海極微塵數諸菩薩摩訶薩眾。
此
一段文,眾列四類:文殊,及六千比丘,是一類;彌勒,並賢劫諸大菩薩,是一類;無垢普賢,暨灌頂菩薩,是一類;十方塵數菩薩,是一類。六千比丘言成熟者,
即文殊辭佛,往於南方;舍利弗亦辭佛,領自徒眾有六千人,海覺比丘而為上首。至於中路,舍利弗勸令歸依文殊;文殊如象王迴旋,觀諸比丘,為說十種無疲厭
心。何者為十?一、積集一切善根心。二、見一切佛,承事供養心。三、求一切佛法心。四、行一切波羅密心。五、成就一切菩薩三昧心。六、次第入一切三世心。
七、普嚴淨十方佛剎心。八、教化調伏一切眾生心。九、修一切劫中成就菩薩心。十、為成就一切眾生故,修行一切佛剎微塵數波羅密,成就如來十力;如是次第,
為成熟一切眾生界,成就如來一切力心。諸比丘聞已,得普照法界。清涼序云:「象王迴旋,六千道成於言下。」即指此也。言賢劫者,今是住劫,應名善賢。得名
所以,如大悲經云:「此大千世界,初欲成時,有大水聚。淨居天子,觀此大水,見有千莖諸妙蓮華,各有千葉,金色金光。知有賢人一千,同劫成佛,故名賢
劫。」言一生者,唯有人中一次受生,故云一生。當紹前佛之位,名補處也。言灌頂者,亦名受職。剎利王子受職,父王召集宰輔大臣,諸王眷屬,齊已,取金瓶置
四大海水,以灌王子之頂,名灌頂位。菩薩受職,亦復如是,文繁不引。
己二
聲聞眾
大智舍利弗,摩訶目犍連等,而為上首;諸大聲聞,
舍
利弗,婆羅門種。姓拘粟氏,即王舍城,提舍論師之子。父名提舍,母名鶖鷺。即梵語舍利,連父母而受稱故名。年纔八歲,名振四方。與大目連,少而為友。形容
矮小,事山闍耶外道。知非究竟,遂與同學,別訪明師。後值佛弟子馬勝,聞一偈法,即獲須陀洹果。阿含三云:「我弟子中,智慧無窮,舍利弗是。」故云大智。
目犍連,摩訶沒特伽羅子,姓也。名拘律陀,王舍城婆羅門種。與舍利弗同師,聞舍利弗說佛偈悟道,亦得初果。各領徒眾百人,投佛出家。經七日後,獲阿羅漢
果。增一云:「我弟子,神足輕舉,飛到十方者,目犍連第一也。」
己三
雜類眾
并諸人天,一切世主:天、龍、夜叉、乾闥婆、阿修羅、迦樓羅、緊那羅、摩侯羅伽,人非人等,一切大眾。
天,
豎有二十八,橫論三十三。梵語忉利,所以翻為三十三也。龍有四:一、持天宮殿,不令墮落,名天龍。二、人間興雲致雨,名人龍。三、能持山河大地,名地龍。
四、守護王庫,名王龍。又有四:一、蚻龍,有角者是。二、鷹龍,有翼者是。三、蛟龍,有鱗者是。四、驪龍,有如意珠者是。龍有五障,不能下雨:一、火大增
盛。二、風吹雲散。三、修羅收雲入海。四、雨師放逸懈怠。五、眾生造孽過重,龍天瞋責,雨亦不下。五中隨有一障,即不下雨也。夜叉,亦名藥叉,此云輕捷。
雌者,名可畏攝。地行者,食啖生靈。雄者,名藥叉,有翅能飛空,唯喫孩兒;居下天,守天城門也。乾闥婆,此云尋香行,亦食香神。天帝須樂,身有異相,便往
奏之,是作樂神也。阿修羅,此云無端正,男醜女美,有天福,無天德,故稱非天。迦樓羅,此云金翅鳥,身有四寶色,翅羽嚴麗,故以名焉。緊那羅,此云疑神,
形容似人,體是畜生,頭有一角,故人疑之,名疑神也;是天帝之歌神。摩侯羅伽,此云大腹行,即蟒蛇蝦蟆之類,年久不死,即成神也。此等繇佛慈悲,早令種諸
善根;以其戒緩乘急,希法雨以潤萌芽,冀智藥以除眾苦,故來法會,作外護眾也。
戊二
總彰受行
聞佛所說,皆大歡喜,信受奉行。
科
云總彰受行,通前諸眾。文殊所問經云:「聞說歡喜,信受奉行,有三種意:一、能說人清淨,不為取著名利之所染故。二、所說法清淨,以如實知法體故。三、得
果清淨,陳事既周,時眾獲益故。」聞法者,積善於胸懷;受導者,奉言以行學。即所謂各稟習學,流通於未聞也。釋全文竟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