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敬三寶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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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5-10 00:57  資料  短消息  加為好友 
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敬三寶(三)

敬三寶(三)

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

 

癸酉閏五月五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

 

 

 

第三 敬僧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

 

  凡剃髮披袈裟者,皆是釋迦佛子,在家人見之,應一例生恭敬心;不可分別持戒破戒。

 

  若皈依三寶時,禮一出家人為師而作證明者,不可妄云皈依某人。因所皈依者為僧,非皈依某一人,應於一切僧眾,若賢若愚,生平等心,至誠恭敬,尊之為師,自稱弟子。則與皈依僧伽之義,乃符合矣。

 

  供養僧者亦爾。不可專供有德者,應於一切僧生平等心,普遍供之,乃可獲極大之功德也。專贈一人功德小,供眾者功德大。

 

  出家人若有過失,在家人聞之,萬不可輕言。此為佛所痛誡者,最宜慎之。

 

  以上已略言敬三寶義竟。茲附有告者,廈門泉州神廟甚多,在家人敬神,每用豬雞等物。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,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,神不受享,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。

 

惟願自今以後,痛革此種習慣,凡敬神時,亦一例改用素食,則至善矣。

 

‧摘錄自‧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
 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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